第931/2000å?·æ?¥文Hudoyberganova 诉乌兹别克
æ?? 交 人: Raihon Hudoyberganova 女士(没有律师代ç?†)
æ?®称å?—害人: æ??交人
所涉缔约国: 乌兹别克斯å?¦
æ?¥文日期: 1999年9月15日(首次æ??交)
人æ?ƒ事务委员会,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二å??八æ?¡æˆ?立,
于2004年11月5日举行会议,
结æ?Ÿ了Raihon Hudoyberganova女士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æ??交人æ?ƒ事务委员会的第931/2000å?·æ?¥文的审议工作,
考虑了æ?¥文æ??交人和缔约国æ??出的全部书é?¢资料,
根æ?®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4款通过了如下的:
1. æ?¥文æ??交人Raihon Hudoyberganova,乌兹别克国民,1978年生。她声称是乌兹别克斯å?¦侵犯其《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å??八æ?¡和第å??ä¹?æ?¡æ?ƒ利的å?—害者 。她没有律师代ç?†。
* å?‚加审查本æ?¥文的委员会委员有:阿å?œæ?œ勒法塔赫·奥马尔先生ã€?安藤ä»?介先生ã€?克里斯蒂娜·沙内女士ã€?佛朗哥·德帕斯å?¡先生ã€?莫里斯·格莱莱ï¼?阿汉汉左先生ã€?艾哈迈德·陶è?²克·哈利勒先生ã€?拉æ?°è‹?默·拉拉赫先生ã€?拉æ–?尔·里瓦斯·波è?¨达先生ã€?奈æ?°尔·罗德利爵士ã€?马ä¸?·èˆ?伊å®?先生ã€?伊万·希勒先生ã€?伊波利托·索拉里·伊里戈达先生ã€?露ä¸?·韦奇ä¼?德女士ã€?罗曼·维é²?谢夫斯基先生和马克斯韦尔·约尔登先生。
本文å?Ž附有委员会伊波利托·索拉里·伊里戈达先生ã€?奈æ?°尔·罗德利爵士和露ä¸?·韦奇ä¼?德女士委员签字的三份个人æ„?è§?。
æ??交人陈述的事实:
2.1 Hudoyberganova女士自1995年在塔什干国立东方语言大学语言学院法西语系就读,并于1996年转系,就读该校新设立的伊斯兰事务学系。她解释说,作为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她按照自己宗教的信æ?¡,穿ç?€å?ˆ适的衣æœ?,并在学习第二年起戴头巾(“hijabâ€?)。æ?®她所说,自1997年以æ?¥,学院行政管ç?†部门开始严格é™?制信奉穆斯林的信仰自由æ?ƒ利。现有祷告室被关闭,当学生å?‘院方抱怨时,行政管ç?†部门 开始对这些学生进行骚扰。所有穿戴头巾的学生都被“邀请â€?退修该校课程,而到塔什干伊斯兰学院就读。
2.2 æ??交人和有关学生继续上课,但是教师们对她们施加越æ?¥越大的压力。1997年11月5日,在学生们å?ˆå?‘院长申诉校方侵犯其æ?ƒ利之å?Ž,学生家长被å?¬集到塔什干开会。æ??交人的父亲一到,校方就告诉他说,Hudoyberganova女士å?Œ一个å?±险的宗教团体接触,å?¯能因此å?—害,她在学院时穿戴头巾,拒ç»?退修课程。由于æ¯?亲病é‡?,父亲就把女儿带回家。她于1997年12月1日返回学院,主管æ„?识形æ€?和教育问题的副院长打电è¯?给她父æ¯?,抱怨她的ç?€装问题;æ?®称éš?å?Ž对她施加å¨?èƒ?,试图ä¸?让她上课。
2.3. 1998年1月17日,校方通知他,学院已ç»?通过新规定,学生没有穿戴宗教装æ?Ÿ的æ?ƒ利,è¦?求她签字。她签了字,但是写明她ä¸?å?Œæ„?ç¦?止学生é?®盖é?¢部的规定。次日,主管æ„?识形æ€?和教育问题的副院长在上课期间把她å?«到办公室,å†?度å?‘她出示新规定,è¦?求她å?¸下头巾。1月29日,副院长打电è¯?给æ??交人父æ¯?亲,把他们å?¬æ?¥,æ?®称是由于Hudoyberganova女士被赶出学生宿èˆ?。1998年2月20日,她从伊斯兰事务学系转学到语言学院。校方告诉她,伊斯兰学系已ç»?å?œ课,å?ª有当事学生ä¸?å†?穿戴头巾æ‰?有å?¯能é‡?新开课。
2.4 1998年3月25日,法西语系系主任å?‘æ??交人通报了学院院长将她开除的命令。å?š出这项决定的根æ?®是,æ?®称æ??交人对待教授æŒ?å?¦定æ€?度并且è¿?å??校规。她获悉,如果改å?˜对穿戴头巾的看法,就å?¯以å?–消开除的命令。
2.5 关于用尽国内补救办法的问题,æ??交人解释说,她曾于1998年3月10日写信给教育部,请求制止学院è¿?å??法律;æ?®称,由于这å°?信,她在1998年3月15日丧失学ç±?。1998年3月31日,她å?‘院长æ??出申诉,声称其决定是é?ž法的。1998年4月13日,她å?‘宗教事务委员会(隶属内é˜?)主席æ??出申诉;1998年4月22日,主席åŠ?告她é?µ守校规。1998年4月14日,她曾写信给乌兹别克斯å?¦穆斯林教义ç?†事会,但是没有收到“任何书é?¢答å¤?â€?。1998年3月3日和4月13和15日,她写信给教育部长,副部长于1998年5月11日åŠ?告她é?µ守校规。
2.6 1998年5月15日,“关于良心和宗教组织的自由â€?的新法律正å¼?生效。其中第14æ?¡规定,乌兹别克国民ä¸?得在公共场所穿戴宗教装æ?Ÿ 。学院行政管ç?†部门å?‘学生通报说,凡是穿戴头巾的学生将一律开除。
2.7 1998年5月20日,æ??交人å?‘米拉巴德斯基地区法院(塔什干)æ??出申诉,è¦?求æ?¢å¤?她的学生æ?ƒ利。1998年6月9日,学院法律顾问è¦?求法院根æ?®新法律第14æ?¡的规定逮æ?•æ??交人。Hudoyberganova女士的律师æ??出异议,表示这项法律侵犯人æ?ƒ。æ??交人指出,6月16日在法院é?™å??期间,她的律师代表她打电è¯?询问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律师,该å??律师è¯?实æ??交人的装æ?Ÿ并ä¸?是宗教仪å¼?装æ?Ÿ。
2.8 1998年6月30日,法院驳回了æ??交人的è¦?求,æ?®称是以《良心自由和宗教组织法》第14æ?¡的规定为根æ?®。根æ?®æ??交人的说法,学院å?‘法院æ??供了å?‡文件,è¯?明当局曾ç»?警告她说她有å?¯能被开除。æ??交人éš?å?³è¦?求检察长ã€?副总ç?†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澄清“宗教仪å¼?â€?(宗教)装æ?Ÿ一è¯?的范围,委员会通知她说,伊斯兰没有规定一ç§?具体的宗教仪å¼?装æ?Ÿ。
2.9 1998年7月15日,æ??交人在塔什干市法院对地区法院的判决(1998年6月30日)æ??出上诉,9月10日,市法院维æŒ?原判。1998年年底和1999年1月,她å?‘议会ã€?共和国总统和最高法院æ??出申诉;议会和总统府将她的信件转交最高法院。1999年2月3日和1999年3月23日,最高法院通知她,它无法找到任何ç?†由å?‘该案的判决æ??出异议。
2.10 1999年2月23日,她å?‘监察员æ??出申诉,于1999年3月26日收到学院院长å?‘监察员æ??出答å¤?的副本,院长å†?度指出,Hudoyberganova 女士ä¸?断è¿?å??校规,ä¸?尊敬教授,她的行为显示她是瓦哈茨æž?端主义组织的æˆ?员,他没有任何ç?†由æ?¢å¤?其学ç±?。1999年4月12日,她å?‘宪法法院æ??出申诉,该法院告以对其案件没有管辖æ?ƒ,她的è¦?求已ç»?被转交总检察署,接ç?€å?ˆ被转交塔什干检察署。1999年6月30日,塔什干检察署通知她说,没有任何ç?†由撤消法院对其案件的判决。1999年7月1日,她å†?度å?‘检察长æ??出申诉,è¦?求å¤?审其案件,没有收到任何答å¤?。
3. æ??交人声称,她是缔约国è¿?å??《公约》第å??八和å??ä¹?æ?¡的å?—害者,她被大学开除是因为她基于宗教原因穿戴头巾,并拒ç»?å?¸除头巾。
4.1 2000年5月24日ã€?2001年2月26日ã€?2001年10月11日和2004年9月3日,委员会è¦?求缔约国æ??交资料和评论æ„?è§?,对å?¯å?¦å?—ç?†和æ?¥文的案情æ??出评论。缔约国于2004年10月21日æ??出评论æ„?è§?。它回顾说,1998年5月21日,æ??交人å?‘塔什干米拉巴德地区法院æ??出申请,è¦?求承认塔什干国立东方语言大学开除她为è¿?法行为,并æ?¢å¤?其学ç±?。1998年6月30日,米拉巴德斯基地区法院驳回她的上诉。
4.2 缔约国解释说,根æ?®法院的民事案件资料显示,æ??交人于1995年被大学语言学院招收入学,1996年她继续在历å?²学院(伊斯兰学系)就读。内部æ?¡例(规定学院学生的æ?ƒ利和义务)第2 (d)æ?¡规定,学生ä¸?得穿戴“引起ä¸?当注æ„?的â€?衣饰,ä¸?得é?®盖脸é?¢(穿戴头巾)到处走动。1998年1月15日,举行一次所有学生å?‚加的全体会议,讨论了这项æ?¡例。æ??交人收到这份案文,她æ??出一份说明,声称她ä¸?å?Œæ„?第2 (d)æ?¡的规定。1998年1月26日,历å?²学院院长警告她说,她è¿?å??了学院院规第2 (d)æ?¡的规定。æ??交人拒ç»?在警告信上签字,1998年1月27日就这点列入了纪录。
4.3 1998年2月10日,按照历å?²学院院长的命令,æ??交人由于è¿?å??院规å?—到训诫。根æ?®大学校长1998年3月16日的命令,Hudayberganova女士被大学开除。勒令开除的ç?†由是“该生ä¸?尊师é‡?é?“,æ€?度粗é²?,è¿?å??校规,屡教ä¸?改â€?。缔约国指出,没有æ??出推翻这项判决的上诉。她根æ?®监察程åº?(nadzornaya zhaloba)æ??出的è¦?求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5.1 在审议æ?¥文所载任何申诉之å‰?,人æ?ƒ事务委员会必须根æ?®《议事规则》第87æ?¡决定,按照《公约任择议定书》æ?¥文å?¯å?¦å?—ç?†。
5.2 委员会指出,å?Œ一事项未由任何其他国际程åº?审查,而且已ç»?用尽国内补救办法。[缔约国未对这项结论æ??出异议。]因此,符å?ˆ《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二款(å?)ã€?(丑)两项的规定。
5.3 委员会注æ„?到,æ??交人æ?´引了《公约》第å??ä¹?æ?¡,但是没有就这一特定问题æ??出具体指控,å?ª是列举上述æ?¡文。因此,委员会认为,就å?¯å?¦å?—ç?†本案而言,æ??交人没有举出资料è¯?明其申诉,根æ?®《任择议定书》第二æ?¡,æ?¥文的这部分ä¸?å?¯å?—ç?†。
5.4 对于æ??交人根æ?®《公约》第å??八æ?¡æ??出的其余申诉,委员会认为,就å?¯å?¦å?—ç?†而言,æ?¥文的申诉有充分的è¯?æ?®,决定ç?€手审查案情。
6.1 人æ?ƒ事务委员会根æ?®《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1款è¦?求æ??供的全部资料审议了本æ?¥文。
6.2 委员会注æ„?到,æ??交人声称她的æ€?想ã€?良心和宗教自由æ?ƒ利é?å?—侵犯,因为她基于自己的信仰拒ç»?摘除头巾而被大学开除。委员会认为,对宗教自由的表达方å¼?应该包括公开穿戴衣饰的æ?ƒ利,这是符å?ˆ个人的信仰或宗教的。此外,委员会认为,阻止æŸ?人公开或ç§?下穿戴宗教衣饰å?¯能构æˆ?è¿?å??第å??八æ?¡第2款的行为,该æ?¡款ç¦?止æ?Ÿ害个人信奉宗教自由的任何èƒ?迫行为。按照委员会第22å?·一般性æ„?è§?(第5段),凡是å?Œ直接èƒ?迫具有å?Œ样æ„?图或影å“?的政策和å?š法,例如é™?制å?—教育的机会的行为,都ä¸?符å?ˆ第å??八æ?¡第2款。但是,委员会回顾,对宗教或信仰自由的表达并ä¸?是ç»?对的,å?¯能å?—到法律规定的é™?制,为了ä¿?护公共安全ã€?秩åº?ã€?å?«生或é?“德或别人的基本æ?ƒ利和自由(《公约》第å??八æ?¡第3款),这ç§?é™?制有其必è¦?。就本案而言,æ??交人于1998年3月15日以è¿?å??大学新校规的规定为由被开除。委员会指出,缔约国没有就为什么è¦?对æ??交人施加é™?制而æ?´引任何特定ç?†由说明,根æ?®第å??八æ?¡第3款的å?«义,它有必è¦?这么å?š。但是,缔约国已ç»?设法说明æ??交人因拒ç»?é?µ守ç¦?令而被大学开除是å?ˆç?†的。æ??交人和缔约国都没有具体说明æ??交人到底穿戴哪ç§?头巾,å?Œ方所指的“hijabâ€?到底是哪ç§?å¼?样。在本案特定的情况下,委员会ä¸?预断缔约国在《公约》第å??八æ?¡所涉情况下是å?¦有æ?ƒé™?制宗教和信仰自由,但å?Œ时å?ˆ适当考虑到该情形的特殊性,也ä¸?预断学术机构是å?¦有æ?ƒ制定涉å?Š其本身è?Œ能的特定校规,由于缔约国没有æ??出任何ç?†由解释为什么那样å?š,委员会认定它è¿?å??第å??八æ?¡第2款。
7. 人æ?ƒ事务委员会按照《公约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4款行事,认为它所掌æ?¡的事实表明《公约》第å??八æ?¡第二款é?到è¿?å??。
8. 按照《公约》第二æ?¡第3款(甲)项,缔约国有义务给予Hudoyberganova女士有效补救。缔约国也有义务采å?–措施防止未æ?¥å?‘生类似的侵æ?ƒ行为。
9. 缔约国加入《任择议定书》,å?³已承认委员会有æ?ƒ确定是å?¦存在è¿?å??《公约》的情况。而且根æ?®《公约》第二æ?¡规定,缔约国也已承诺确ä¿?其境内所有å?—其管辖的个人å?‡享有《公约》承认的æ?ƒ利,并承诺在è¿?约行为一ç»?确定æˆ?立å?Ž,å?³予以有效且å?¯强制执行的补救。鉴此,委员会希望缔约国在90天内æ??供资料,说明采å?–措施è?½实委员会《æ„?è§?》的情况。
[通过时有英文ã€?法文和西ç?牙文本,其中英文本为原文。éš?å?Ž还将å?°å?‘阿拉伯文ã€?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æ??交大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于1991年9月1日起对缔约国正å¼?生效,该日å?³为缔约国脱离è‹?è?”å?–得独立之日,《任择议定书》于1995年9月28日(加入)对缔约国正å¼?生效。
该法律第1æ?¡内容如下:“第1æ?¡:本法律的目的是确ä¿?æ¯?一个人礼拜和宗教自由的æ?ƒ利,所有公民,ä¸?论其宗教信念如何一律平等,并且制约由于宗教组织活动所引起的关系â€?。
第14æ?¡内容如下:“第14æ?¡:宗教仪å¼?和典礼 宗教组织有æ?ƒ创设和维护设施,以供自由礼拜和举行宗教仪å¼?,并å?¯ä¿?有æœ?拜地点。礼拜ã€?宗教仪å¼?和典礼应在宗教组织的房地ã€?祈祷所和属于宗教组织的其他房产ã€?æœ?拜地点ã€?墓地举行;并基于仪å¼?的需è¦?和公民的æ„?愿,在家里举行。礼拜和宗教仪å¼?å?¯以按照留ä½?或拘留于下列å?•ä½?人员的è¦?求,在医院ã€?养è€?院ã€?拘留中心ã€?监狱和劳工è?¥举行。公共礼拜和宗教仪å¼?å?¯以按照乌兹别克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方å¼?,在宗教组织屋èˆ?以外的场所举行。乌兹别克共和国的公民(除了牧师以外)ä¸?得在公共场所穿戴宗教装æ?Ÿ。宗教组织ä¸?得å?‘信徒强å¾?金钱或税收,也ä¸?得对他们施加侮辱其å??誉和尊严的行为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