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6/1999å?·æ?¥文,Torregrosa Lafuente等人诉西ç?牙
(2001年7月16日第七å??二届会议通过的决定)*
æ?? 交 人: Marina Torregrosa Lafuente女士å?Š其他人
(由José Luis Mazón Costa先生代ç?†)
æ?®称å?—害人: æ??交人
所涉缔约国: 西ç?牙
æ?¥文日期: 1997年6月13日(首次æ??交)
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28æ?¡设立的人æ?ƒ事务委员会,
于2001年7月16日举行会议,
通过如下:
关于å?¯å?¦å?—ç?†的决定
1. æ?¥文æ??交人为Maria Torregrosa Lafuente女士和其他21ä½?人员,他们都是居ä½?在西ç?牙的西ç?牙公民。他们称,他们由于西ç?牙侵犯其在《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2æ?¡第3款ã€?第14æ?¡第1款ã€?第25æ?¡(c)款以å?Š第26æ?¡之下的æ?ƒ利而é?å?—伤害。他们由律师代ç?†。
æ??交人陈述的事实
2.1 1991年,å?¸法部宣布将举行一次录用考试,以招è?˜人员填补å?¸法机关人员空缺。这项公告å?Œ时规定:在举行笔试之å?Ž,马德里第一法院将公布通过考试的求è?Œ者åˆ?步å??å?•。在å??å?•å?¯能载有的任何实际错误得到改正之å?Ž,法院将把这份å??å?•定为正å¼?å??å?•,有异议者å?¯在10天之内æ??出申诉。按照法院的ç?†解,“实际错误â€?一è¯?是指求è?Œ者个人资料方é?¢或者分数计算方é?¢出现的错误。
2.2 1992年9月21日,正å¼?å??å?•得到公布,曾ç»?列入临时å??å?•的131人è?½选,其中包括æ??交人。有关人员请å?¸法部作出解释,å?¸法答å¤?说:之所以有å?˜动,是因为首次计算机阅å?·将任何å?Œ时勾选两项或选项在涂擦å?Ž难以辨认的答案视为无效,而在第二次阅å?·中,法院决定将这些答案视为有效。
2.3 æ??交人称,阅å?·工作在以下几个方é?¢å?š得ä¸?妥当:
(a) 马德里第一法院进行了一次正å¼?审查,错误地认定“实际错误â€?å?¯涵盖诸如以下几个方é?¢的问题:(一) å?Œ时勾选两项的答案是å?¦有效;(二) 涂擦答案这一å?š法是å?¦正当;(三) 涂擦å?Ž难以辨认的答案是å?¦应当视为有效。
(b) 法院在处ç?†就临时å??å?•æ??出的申诉时,使用的是å¤?制件而ä¸?是原件,因而难以确定æŸ?一选项是å?¦已被彻底涂擦;
(c) æ??交人无法对法院改å?˜规则的作法æ??出质疑;
(d) 最å?Žå??å?•将曾被列入临时å??å?•的131å??求è?Œ者排除在外,因而,考试公告所列规则é?到è¿?å??;
(e) 第一法院无æ?ƒ审查考试结果,因为该法院å?ª是有æ?ƒ纠正实际错误;
(f) 笔试的第47é?“题目本应忽略,因为所列的æ¯?一个答案都是有效的。第54é?“题å?™述ä¸?当,æ„?æ€?ä¸?明确;
(g) 法院决定挑选没有按照è¦?求答题的求è?Œ者。这项决定æ„?味ç?€申请政府机关è?Œä½?方é?¢的机会å?‡等æ?ƒ利é?到侵犯,并且构æˆ?一ç§?明显的程åº?上的ä¸?正常情况,这一情况与《宪法》第23æ?¡第2款规定的基本æ?ƒ利相è¿?背。
2.4 æ??交人称,临时å??å?•没有任何实际错误,法院是在没有é?µ守已宣布的规则ã€?没有å?¬å?–有关人员的æ„?è§?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次阅å?·的,这样å?š也è¿?å??了法院自己的决定,å?³除é?ž主管法院å?‘现æŸ?些错误,临时å??å?•将被定为最å?Žå??å?•。最高法院的多次è£?定指出:实际错误必须是明确无疑ã€?无å?¯争议的错误,而ä¸?能基于æŸ?ç§?æ„?è§?或对应适用的法规的解释。最高法院还表示:如正å¼?å?‘布录用考试公告,规定考试的举行将ä¾?æ?®的æ?¡件,此ç§?公告å?³为这一考试的有约æ?Ÿ力的规则。
2.5 æ??交人æ??出了è¦?求予以é‡?新考虑的申请,法院直到1993年3月11日æ‰?对这项申请作出è£?决。与此å?Œ时,他们å?‘国家高等法院æ??出了行政补救办法申请。在1996年2月8日的一项判决(æ?¥文附有一份判决书å¤?制件)中,高等法院驳回æ??交人的指称,高等法院的è£?决ä¾?æ?®公告给予第一法院的管辖æ?ƒ,并æ??请注æ„?先å‰?根æ?®相å?Œ的方针作出的è£?决。
2.6 最å?Ž,æ??交人å?‘宪法法院æ??出ä¿?护宪法æ?ƒ利申请,该法院于1996年12月16日作出è£?决,è£?定这项申请ä¸?予å?—ç?†,ç?†由是:与æ??交人的指称相å??,没有出现《宪法》第23æ?¡第2款或者《宪法》第24æ?¡之下å?—到有效的法律ä¿?护的æ?ƒ利é?到è¿?å??的情况。
申 诉
3.1 律师称,所述事实是与《公约》下列æ?¡款相è¿?背的:
- 第25æ?¡(c)款,该款确认,所有公民都有æ?ƒä¾?æ?®总的平等æ?¡件å?‚加本国的公务,因为æ??交人å?‚与的选拔过程显然很武断。
- 第2æ?¡第3款(a)项,该项确认,任何人,凡是其《公约》确认的æ?ƒ利或自由é?å?—侵犯的,都有æ?ƒ获得有效的补救。用于审查考试和竞争的有效性的现行制度,以å?Š对有关决定æ??出质疑与法院的è£?决之间的漫长的间隔,è¦?求采å?–补救措施以处ç?†考试和竞争进行ä¸?当情况的æ?ƒ利æˆ?了形å?Œ虚设,因为任何法院都会考虑到其è£?决的实际æ„?义,以å?Š在事件于几年å‰?(此事是在至少三年å?Š之å‰?å?‘生的)å?‘生之时采å?–行政补救措施的æ„?义,还因为许多通过考试得到è?Œä½?的求è?Œ者已ç»?确立了事实上的个人和家庭状况。
- 第14æ?¡第1款,因为国家高等法院的è£?决认为,公告规定的æ?¡件ä¸?具有强制性质,这一点从法规的通常适用的角度æ?¥看是ä¸?能接å?—的,因而是与è£?决需有å?ˆç?†的ä¾?æ?®的规定相è¿?背的。此外,这项è£?决未能对就上文第2.3段(g)分段æ??到的求è?Œ者的试å?·阅å?·问题æ??出的申诉作出答å¤?。对于试å?·包括一é?“毫无æ„?义的题目,但å?Žæ?¥这é?“题目未被删除的申诉,这项è£?决称,最高法院的原则声明:主管法院有æ?ƒ评估考题和答案。这一论点是对公正的无视。
- æ??交人注æ„?到,在宪法法院审ç?†ä¿?护宪法æ?ƒ利申请过程中,他们被剥夺了在没有律师 1 代ç?†的情况下出庭的机会,这一点是与《公约》第14æ?¡第1款和第26æ?¡相è¿?背的,因为《宪法法院组织法》第81æ?¡第1款规定,精通法律者,而ä¸?是ä¸?精通法律的人员,å?¯以为自己辩护或者在没有律师代ç?†的情况下出庭,这样,精通法律者就无需负担ç§?人信件往æ?¥方é?¢昂贵的费用。从《公约》的角度æ?¥看,此ç§?待é?‡方é?¢的差别造æˆ?了平等严é‡?缺ä¹?这一情况。
3.2 由于选拔过程以å?Šéš?å?Ž的å?¸法诉讼过程都出现了ä¸?正常情况,æ??交人请求确认其求助于补救措施的æ?ƒ利。
缔约国的看法
4.1 在1999年6月22日æ??出的æ„?è§?中,缔约国ä¾?æ?®《任择议定书》第3æ?¡和第5æ?¡第2款(b)项,对本æ?¥文å?¯å?¦å?—ç?†问题æ??出异议。关于æ?®称的第25æ?¡(c)项é?å?—è¿?å??的情况,该缔约国说,æ??交人在担任公è?Œ方é?¢没有å?—到任何ä¸?平等待é?‡。他们的申诉针对的是在他们看æ?¥属于“武断和ä¸?公正â€?的程åº?。然而,有关å?¸法程åº?的特点与《公约》第25æ?¡(c)款无关。
4.2 关于æ?®称《公约》第2æ?¡第3款(a)项é?å?—è¿?å??的情况,缔约国认为,法院å?—到“心ç?†压力â€?的说法是ä¸?负责任的。此外,缔约国认为,既然主管机构å?³人æ?ƒ事务委员会尚未确认存在æŸ?ç§?è¿?å??æ?¡款的情况,就ä¸?能æ??出关于ä¸?存在补救办法的指称。
4.3 关于æ?®称《公约》第14æ?¡第1款é?到è¿?å??的情况,缔约国指出,法院是ä¾?æ?®法律作出è£?决的,而且法院为其è£?决æ??供了大é‡?å?ˆç?†的ä¾?æ?®。ä¸?å?Œæ„?è£?决ä¸?能作为声称å?‘生了è¿?å??情况的充分的ç?†由。如果å?¯以将所有ä¸?利的è£?决指责为缺ä¹?å?ˆç?†的ä¾?æ?®,那么结论就是:唯一站得ä½?脚的ã€?å?ˆç?†的ä¾?æ?®将是对一方的申诉有利的ä¾?æ?®。
4.4 至于有关须有一å??律师å?‚加宪法法院的诉讼程åº?的规定,《法院组织法》第81æ?¡第1款规定,“其利益使其有资格作为原告或其他当事方出庭的自然人或法人,应当è?˜请法律顾问,并且应当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事。拥有法律学ä½?者å?¯自己出庭,以便为自己的æ?ƒ利和利益辩护,å?³便他们的è?Œ业ä¸?是律师â€?。在诉讼程åº?中,æ??交人得到了法律顾问的å??助,一å??律师为其充当代ç?†,他们对此没有æ??出任何æ„?è§?。指称的è¿?å??情况表明,æ??交人的律师令人难以ç?†解地ä¸?赞å?Œ一项法律原则,这一点与一个因《公约》ä¿?障的æ?ƒ利é?到侵犯而å?—害的人是æž?ä¸?相称的。此外,æ??交人放弃了å?‘宪法法院æ??出的申诉。如果一项指称在本国程åº?中被放弃,现在就ä¸?能é‡?新å?‘委员会æ??出。
律师的评论
5.1 律师é‡?申关于《公约》第2æ?¡第3款(a)项ã€?第25æ?¡(c)项以å?Š第14æ?¡第1款é?到è¿?å??的论点。关于宪法法院有关原告须è?˜请律师的规定,律师表示,精通法律者和é?ž精通法律者之间的待é?‡上差别应当消除,办法是规定é?ž精通法律者也å?¯以ä¸?è?˜请律师,这样å?š将符å?ˆ《公约》第14æ?¡第1款,该款ä¿?障æ¯?个人在法庭上享有平等待é?‡。如果最å?Žæ??交人在到庭时有律师为其辩护,他们这样å?šä¸?是因为他们如缔约国所表示的那样放弃了申诉,而是因为宪法法院对所æ??交的申请作出了å?¦定的答å¤?。在该申请中,律师æ??出这一请求:他的当事人应当能够得益于《组织法》第81æ?¡第1款。在1996年5月20日的è£?决中,法院驳回了这项请求,指出所涉益处“基于ä¿?障充分的辩护æ?ƒ这项基本æ?ƒ利,当事方的专业知识的缺ä¹?会使这项æ?ƒ利å?—到削弱,å?Œ时他们胜诉的å?¯能性也会å‡?少â€?。
5.2 律师指出,宪法法院的论点缺ä¹?一致性,因为è?˜请律师与ä¿?障辩护æ?ƒ以å?Š当事方的专门知识无关,专门知识的æ??供目å‰?ä»?由律师负责。ä¸?è?˜请律师的唯一实际æ„?义是:信函将直接é€?交有关当事方,而ä¸?是通过律师é€?交。宪法法院关于这一点的论点也侵犯了正当程åº?æ?ƒ利,这一程åº?包括公正地考虑当事方的论点,以å?Šé?¿å…?æ??出æ?®认为是虚å?‡的ç?†由的义务。律师补充说,关于这一部分申诉,宪法法院æ?´引《欧洲人æ?ƒ公约》第6æ?¡第3款(c)项和《公约》第14æ?¡第3款(d)项,并且表示这些æ?¡款是由æ??出ä¿?护宪法æ?ƒ利申请者æ?´引的,而å?Ž者从未æ??到过刑事诉讼中的被告的æ?ƒ利,å?ª是æ??到了第14æ?¡第1款(而ä¸?是第14æ?¡第3款(d)项)规定的å?—到公正审判的æ?ƒ利。法院的这一作法构æˆ?一项新的申诉,律师已将这项申诉列入æ?¥文。
委员会对æ??出的问题和诉讼事由的审议情况
6.1 在审议æ?¥文所载的任何请求之å‰?,人æ?ƒ事务委员会必须根æ?®议事规则第87æ?¡,决定该æ?¥文是å?¦符å?ˆ《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的å?—ç?†æ?¡件。
6.2 委员会认为,æ??交人关于选拔程åº?存在ä¸?正常情况的指称,ä¾?æ?®的是对第一法院确定在拟定通过录用考试的求è?Œ者最å?Žå??å?•时本应考虑的标准的管辖æ?ƒ范围的解释。从所有现有资料æ?¥看,委员会认为,这一情况已在本国法院得到了概述,而且,国家高等法院在1996年2月8日的判决书中作出了è£?决。委员会指出,一般æ?¥说,对æŸ?一案件的调查结果以å?Š国内法院和主管机构解释国内法的方å¼?进行å¤?查的æ?ƒ利在缔约国的上诉法院,而ä¸?是在委员会,除é?žå?¯以è¯?明,法院的è£?决明显具有武断性质,或者构æˆ?执法ä¸?公情况。æ??交人的论点以å?Š他们æ??供的资料,为了å?—ç?†的目的,并ä¸?能è¯?明其以下指称:对第一法院的作法的å?¸法å¤?查具有武断性质或者构æˆ?执法ä¸?公情况。æ?®此,就关于出现了è¿?å??《公约》第25æ?¡(c)项ã€?第2æ?¡第3款(a)项以å?Š第14æ?¡第1款的情况的申诉而言,æ?¥文ä¾?æ?®《任择议定书》第2æ?¡ä¸?予å?—ç?†。
6.3 关于ä¾?æ?®æ??交人被剥夺了在ä¸?è?˜请律师的情况下在宪法法院出庭的机会这一ç?†由,æ??出的å?‘生了è¿?å??《公约》第14æ?¡第1款和第26æ?¡的情况的指称,委员会认为,æ??交人æ??供的资料并没有å?™述一ç§?属于这些æ?¡款的范围的情形。æ??交人称,规定拥有法律学ä½?者在宪法法院出庭时å?¯无需由律师代ç?†,而无法律学ä½?者则需由律师代ç?†,这是一ç§?歧视。宪法法院的è£?决对《宪法法院组织法》第81æ?¡第1款作出有关规定的ç?†由作了解释,å?³是为了确ä¿?精通法律者能够自己å?‘法庭æ??出补救措施申请。æ??交人称,此ç§?规定没有基于客观和å?ˆç?†的标准,委员会认为,æ??交人的这ç§?指称为了å?—ç?†目的并ä¸?能得到满æ„?地è¯?明。因此,委员会认为这一部分æ?¥文ä¸?予å?—ç?†。
委员会因此决定:
(a) æ?¥文ä¾?æ?®《任择议定书》第2æ?¡ä¸?予å?—ç?†;
(b) 将这项决定å?‘给缔约国和æ??交人。
[决定通过时有英文ã€?法文和西ç?牙文本,其中英文本为原文。éš?å?Ž还将å?°å?‘阿拉伯文ã€?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æ??交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注
1 律师是指一ä½?具备法律资格,加入律师å??会的人员,其è?Œ责是在多数诉讼程åº?中代表[当事人],负责诉讼费的结算,并且积æž?å?‚与所有正å¼?è£?决和程åº?。
附 录
Christine Chanet女士的个人æ„?è§?(å??对æ„?è§?)
我ä¸?å?Œæ„?委员会ä¾?æ?®6.3段所述的ç?†由作出的决定。ä¾?æ?®西ç?牙民事诉讼法给予法律专业毕业生的特æ?ƒ—— 规定他们在法庭诉讼过程中无需由律师代ç?†—— 在我看æ?¥似乎引起了一个与《公约》第2ã€?第14和第26æ?¡相关的问题。
缔约国å?¯以æ??出令人信æœ?的论点,以è¯?明在原则上和实际上适用的标准的å?ˆç?†性。
然而,å?ª有对案件的案情实质进行审查,æ‰?能得出对本案作任何认真的审议所需的答案。
Christine Chanet[签字]
[æ??出时有英文ã€?法文和西ç?牙文本,其中英文本为原文。éš?å?Ž还将å?°å?‘阿拉伯文ã€?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æ??交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 委员会下列委员å?‚加了对本æ?¥文的审查: Abdelfattah Amor先生ã€?Nisuke Ando先生ã€?Prafullachandra Natwarlal Bhagwati先生ã€?Christine Chanet女士ã€?Louis Henkin先生ã€?Eckart Klein先生ã€?David Kretzmer先生ã€?Rajsoomer Lallah先生ã€?Cecilia Medina Quiroga女士ã€?Rafael Rivas Posada先生ã€?Nigel Rodley爵士ã€?Martin Scheinin先生ã€?Ivan Shearer先生ã€?Hipólito Solari Yrigoyen先生ã€?Ahmed Tawfik Khalil先生ã€?Patrick Vella先生和Maxwell Yalden先生。
一ä½?委员会委员的个人æ„?è§?案文è§?本文件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