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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 of Minnesota

 

第857/1999å?·æ?¥文,Blazek等人诉æ?·克共和国
(2001年7月12日第七å??二届会议通过的æ„?è§?) *

æ?? 交 人: Miroslav Blazek先生ã€?George A.Hartman先生和
George Krizek先生
æ?®称å?—害人: æ??交人
所涉缔约国: æ?·克共和国
æ?¥文日期: 1997年10月16日(首次æ??交)

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28æ?¡设立的人æ?ƒ事务委员会,
于2001年7月12日举行会议,
结æ?Ÿ了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代表Miroslav Blazek先生ã€?George A.Hartman先生和George Krizek先生æ??交人æ?ƒ事务委员会的第857/1999å?·æ?¥文的审议工作,
考虑了æ?¥文æ??交人和缔约国æ??出的全部书é?¢资料,
通过如下:

根æ?®《任择议定书》第5æ?¡第4款æ??出的æ„?è§?

1. æ?¥文(1997年10月16日ã€?1997年11月13日和1997年11月29日以å?Š此å?Ž的æ?¥函)æ??交人是Miroslav Blazekã€?George Hartman和George Krizek, 原系æ?·克斯洛ä¼?克人,1948年共产党接管之å?Ž移居美国,å?Ž入ç±?æˆ?为美国公民。他们声称因æ?·克共和国è¿?å??了《公约》所载的å?„项æ?ƒ利,特别是第二å??六æ?¡所载的æ?ƒ利而æˆ?为å?—害者。他们没有请律师代表。

陈述的事实

2.1 æ??交人是入ç±?的美国公民。他们在æ?·克斯洛ä¼?克境内出生,并且根æ?®1928年美国与æ?·克斯洛ä¼?克之间签订的防止å?Œé‡?国ç±?的《入ç±?归化æ?¡约》丧失了æ?·克斯洛ä¼?克国ç±?。他们是在1948年共产党接管å?Ž离开æ?·克斯洛ä¼?克的。此å?Ž,æ?·克斯洛ä¼?克根æ?®1948年ã€?1955年和1959年的没收æ?¡例,没收了他们é?—留在其境内的资产。
2.2 Miroslav Balzek先生说,他因ä¸?是æ?·克公民而å?—阻ç¢?,无法索回他在布拉格继承的ä¸?动产和在Plana-nod-Luznici的农业资产。他æ??交了一份他在æ?·克共和国境内的律师æ?¥信的影å?°件,告诉他在目å‰?情况下,因为他ä¸?符å?ˆ适用法律规定的æ?·克公民身份的æ?¡件,ä¸?能æ??出索回è¦?求。然而,他的å?”父因æŒ?有法国和æ?·克两国公民身份,以其本人身份并代表æ??交人æ??出了有关索回他俩在布拉格共å?Œ拥有资产的è¦?求;但是,政府将此案一分为二处ç?†,拒ç»?归还æ??交人的那份资产。
2.3 George A. Hartman是一ä½?建筑师,1925年出生在当时的æ?·克斯洛ä¼?克共和国境内,1948年12月26日移居美国。他在美国获得政治庇护,并于1958年4月2日入ç±?æˆ?为美国公民,因此,根æ?®1928年美国与æ?·克斯洛ä¼?克之间签订的《入ç±?归化æ?¡约》无资格享有å?Œé‡?国ç±?身份。直至1948年12月之å‰?,他与其兄弟Jan(å?Žæ?¥æˆ?为法国公民,å?Œ时ä¿?留æ?·克国国ç±?)共å?Œ拥有布拉格的四幢公寓楼和Zelizy的一座乡æ?‘ä½?房。
2.4 根æ?®1955年7月1日Klatovy刑事法院的判决书判定,Hartman先生是é?ž法离开æ?·克斯洛ä¼?克的。他å?—到缺席判刑,并且被正å¼?没收他在æ?·克斯洛ä¼?克境内的资产,作为对他1948年离开æ?·克斯洛ä¼?克共和国é?ž法行为的惩罚。根æ?®共产党政府垮å?°之å?Ž通过的第119/1990å?·法律,对æ??交人é?ž法离境的刑事判决被撤消。
2.5 1995年10月17日Hartman先生æ??出申诉,è¦?求收回他的资产,但是他的请求é?­到驳回,因为他ä¸?符å?ˆ拥有æ?·克公民身份的规定。为了符å?ˆ资产回归法规定的资格,Hartman先生多年æ?¥一直在争å?–获å?–æ?·克国ç±?。自1999年11月9日以æ?¥,他获得了æ?·克和美国å?Œé‡?国ç±?身份。尽管他目å‰?拥有æ?·克公民身份,他ä»?未能收回资产,因为æ??出收回资产è¦?求的法定时é™?已于1992年逾期。
2.6 George Krizek说,1948年他父æ¯?的资产,包括在布拉格的(自行车)批å?‘业ã€?布拉格郊区的粮食和乳制å“?农场以å?ŠSestajovice的农耕地都毫无补å?¿地é?­到没收。父æ¯?去世之å?Ž,他逃离了æ?·克斯洛ä¼?克,移居美国,于1974年入ç±?æˆ?为公民。1991年4月,他根æ?®第403/1990å?·法律æ??出了索回其资产拥有æ?ƒ的è¦?求,但是农业部拒ç»?了他的索回è¦?求。1992年æ??交人å†?次根æ?®第228和229/1991å?·法律æ??出索回è¦?求。然而,他被告知为了获得收回资产的资格,他必须申请加入æ?·克国ç±?并在æ?·克共和国境内长期定居。尽管如此,他还是于1994年通过在布拉格的律师æ??出了索回è¦?求,å?´未获æˆ?功。
2.7 æ?·克最高法院于1994年下达的判决书删除了必须在境内长期定居æ‰?å?¯æ??出收归资产è¦?求的规定æ?¡件,但拥有æ?·克国ç±?的规定ä»?然有效。

申 诉

3.1 上述å?„æ??交人声称,由于共产党当局没收了他们的资产,æ?·克斯洛ä¼?克和æ?·克共和国的民主政府å?ˆ歧视性地ä¸?归还其资产,æ?·克共和国è¿?å??了《公约》规定的æ?ƒ利,使他们æˆ?为å?—害者。他们声称,关于å?¸法平å??的(1990年4月23日)第119/1990å?·法律ã€?关于归还资产的(1990年10月2日)第403/1990å?·法律ã€?和关于法外平å??的(1991年2月21日以å?Šéš?å?Žç»?修订的)第87/1991å?·法律ã€?关于农耕地的(1991年5月21日)第229/1991å?·法律和关于æˆ?立宪法法院的(1993年6月16日)第182/1993å?·法律,与æ?·克政府就æ?·克国ç±?所采å?–的立场一起,共å?Œ产生的作用是歧视丧失了æ?·克国ç±?目å‰?å?ˆä¸?得收回其资产的æ?·裔移民。
3.2 æ??交人æ??å?Š了委员会就第516/1992å?·æ?¥文(Simunek诉æ?·克共和国)所作的决定。委员会在此决定中认为,由于æ??交人ä¸?å†?是æ?·克公民而拒ç»?å?‘其归还资产或作出赔å?¿,构æˆ?了è¿?å??公约第二å??六æ?¡的行为,å?Œ时铭记缔约国本身应为该公民的离境承担责任,因此è¦?求他们é‡?新获得æ?·克国ç±?并返回本国境内长期居ä½?,作为归还其资产或对之支付适当赔å?¿的先决æ?¡件,这是有悖于公约的。
3.3 æ??交人声称,为了阻止移居美国的æ?·侨æ??出归还资产的è¦?求,æ?·克当局曾æ?´用1928年美国与æ?·克之间签署的æ?¡约,è¦?求任何申请æ?¢å¤?æ?·克国ç±?的人首先必须放弃美国国ç±?。虽然上述æ?¡约已于1997年废除,然而æ?·克当局认为,此å?Ž获得了æ?·克国ç±?并ä¸?能使æ??交人有æ?ƒé‡?新æ??出归还资产的è¦?求,因为申请资产归还的é™?期已过。
3.4 就此还æ??å?Š了其他两ä½?美国公民的案情,这两ä½?美国公民è¦?求æ?·克法院作出è£?决,旨在删除第87/1991å?·法有关æ?·克公民的规定æ?¡件。然而,æ?·克最高法院在其US 33/96å?·è£?决书中认定,公民身份的规定是符å?ˆ宪法的。
3.5 æ??交人还声称,缔约国蓄æ„?拒ç»?给予他们法律补救办法,并称存在ç?€一ç§?旨在使其资产索回è¦?求è?½空的拖延和ä¸?采å?–行动的一贯手法,è¿?背了《公约》第二æ?¡的规定。
3.6 æ??交人之一,George A. Hartman以其兄弟Jan Hartman的案情为例,说明所指称的这ç§?歧视性å?š法。Jan Hartman是æ?·克和法国公民,他根æ?®1991年6月25日下达的判决书,获得了归还1948年在布拉格被没收的属于他那一å?Š的资产,然而判决书å?´拒ç»?对æ??交人作出赔å?¿,因为在æ??出索赔è¦?求时,他ä¸?是æ?·克公民。

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

4.1 æ??交人声称,就他们的案情而言,ä¸?存在国内补救办法,因为根æ?®资产回归法他们没有这ç§?资格。此外,其他索赔者已ç»?检验了这项法律是å?¦符å?ˆ宪法的问题,并得到æ?·克最高法院的确认。他们在此特别æ??å?Š宪法法院在US 33/96å?·案(Jan Dlouhy诉æ?·克共和国,1997年6月4日的决定)中确认,必须获得æ?·克国ç±?æ‰?å?¯æˆ?为《第87/1991å?·资产回归法》所列“有资格者â€?的规定符å?ˆ宪法。
4.2 他们声称,自1989年以æ?¥他们为归还资产徒劳无益地花费了大é‡?的时间和金钱,曾诉诸于正å¼?的å?¸法诉讼并且å?‘政府å?„部和官员,包括宪法法院的法官请愿,特别是æ?´用了《关于基本æ?ƒ利和自由的æ?·克宪章》。

å?¯å?¦å?—ç?†问题的审议和案情的审查情况

5.1 在审议æ?¥文所载的任何请求之å‰?,人æ?ƒ委员会必须根æ?®其议事规则第87æ?¡,决定该æ?¥文是å?¦符å?ˆ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的å?—ç?†æ?¡件。
5.2 委员会确认å?Œ一事项没有而且也未曾æ??交其他国际调查和解决程åº?处ç?†。
5.3 根æ?®《任择议定书》第5æ?¡第2款(丑项)关于æ??交人必须æ?´用无é?—国内补救办法的规定,委员会指出,缔约国并未å??驳æ??交人声称,就他们的案情而论,ä¸?存在有效国内补救办法,而且尤其是因为第87/1991å?·法律规定的先决æ?¡件,他们无法æ??出索回资产è¦?求。为此,委员会注æ„?到,其他申诉者也未能够æˆ?功地å?¦定所涉法律符å?ˆ宪法;委员会原先对Simunek和Adam两个案件æ??出的æ„?è§?ä»?未得到è?½实;以å?Šå?³使在æ??出了这些申诉之å?Ž,宪法法院ä»?认为《资产回归法》符å?ˆ宪法。在此情况下,委员会认为,《任择议定书》第5æ?¡第2款(丑项)并未阻止委员会审议Blazekã€?Hartman和Krizek三ä½?先生的æ?¥文。
5.4 关于æ??交人指称《任择议定书》对缔约国生效之å?Ž,缔约国在实施资产归还和赔å?¿方案时使他们蒙å?—了ä¸?平等的待é?‡,委员会宣布,就æ?¥文产生了《公约》第二æ?¡和第二å??六æ?¡所列问题而论,æ?¥文å?¯以å?—ç?†。
5.5 因此,委员会ç?€手按《任择议定书》第5æ?¡第1款的è¦?求,根æ?®所收到的资料审查本案情。委员会指出,委员会收到了æ??交人æ??供的充分资料,然而缔约国å?´未æ??交任何资料。为此,委员会æ??醒æ??出,根æ?®《任择议定书》第4æ?¡第2款,缔约国有义务与委员会å?ˆ作,并æ??交书é?¢说明或声明澄清问题,以å?Š说明任何å?¯能已给予的补救办法。
5.6 在缔约国未æ??交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委员会必须充分é‡?视æ??交人æ??交的资料。委员会还审查了其原先对Alina Simunek夫人å?Š其他人的第516/1993å?·案件和Joseph Adam先生的第586/1994å?·案件å?‘表的æ„?è§?。为了确定归还资产或作出补å?¿的æ?¡件是å?¦符å?ˆ《公约》,委员会必须审议所有有关的因素,包括æ??交人对有关资产的原始产æ?ƒ。就当å‰?案件而论,æ??交人é?­å?—第87/1991å?·法律有关索赔人必须为æ?·克公民的排斥性规定的影å“?。因此,委员会拟确定的问题是,具备公民身份的先决æ?¡件是å?¦符å?ˆ第二å??六æ?¡。为此,委员会é‡?申了其法ç?†,å?³并é?ž所有待é?‡上的差别都å?¯被视为第二å??六æ?¡所指的歧视性。符å?ˆ《公约》æ?¡款和基于å?ˆç?†ç?†由的区别待é?‡并é?ž第二å??六æ?¡å?«义所ç¦?止的歧视行为。
5.7 虽然公民身份的标准是客观的,但委员会必须确定在此类案情下将此标准适用于æ??交人是å?¦å?ˆç?†。
5.8 委员会回顾了对Alina Simunek诉æ?·克共和国和Joseph Adam诉æ?·克共和国案件的审查æ„?è§?。委员会在此æ„?è§?中认为第二å??六æ?¡é?­到了è¿?å??:“上述案件中的æ??交人以å?Š类似情况下的许多其他人因为其政治è§?解而离开æ?·克斯洛ä¼?克,å‰?往其他国家寻求庇护以躲é?¿政治迫害,最终,他们在这些国家长期定居并获得新的国ç±?。鉴于缔约国本身对[他们]……离境出走负有责任,因此è¦?求[他们]以获得æ?·克国ç±?为先决æ?¡件æ‰?å?¯归还资产或者支付赔å?¿款å?‡是ä¸?符å?ˆ《公约》的å?š法â€?(CCPR/C/57/D/586/1994, 第12.6段)。委员会认为,Adam案确立的先例适用于本æ?¥文的æ??交人。委员会还è¦?指出,鉴于丧失æ?·克公民身份是因为他们在无法在其中获得庇护的国家中立足而酿æˆ?的å?Ž果,若è¦?就是å?¦具备公民身份这一ç?†由加以区别对待,则难以想象是å?ˆç?†的规定。
5.9 此外,在时间é™?制方é?¢,尽管抽象地说,法定的时é™?å?¯能是客观甚至是å?ˆç?†的,但是委员会无法接å?—就此案æ??交人æ??出资产索回请求设制的时é™?规定,因为根æ?®法律æ?¡款明确的规定,从一开始他们已ç»?被排斥在资产归还计划之外。

委员会的æ„?è§?

6. 人æ?ƒ事务委员会ä¾?《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第5æ?¡第4款规定行事,认为在涉å?ŠBlazekã€?Hartman和Krizekå?„ä½?先生的有关事实显示存在ç?€è¿?å??《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二å??六æ?¡的情况。
7. 根æ?®《公约》第二æ?¡第三款(甲)项规定,缔约国有义务给予æ??交人有效的补救,包括让他们有机会æ??出一项新的资产归还或索赔è¦?求。委员会进一步鼓励缔约国审查其有关的立法和行政å?š法,确ä¿?其法律或法律的实施ä¸?会造æˆ?有悖于《公约》第二å??六æ?¡的歧视行为。
8. 委员会æ??醒指出,如å?Œ委员会先å‰?对Alina Simunek和Joseph Adam两个案件å?‘表的æ„?è§?那样,æ?·克共和国在æˆ?为《任择议定书》缔约国之å?Ž,å?³已承认委员会有æ?ƒ确定是å?¦存在è¿?å??《公约》的情况,而且根æ?®《公约》第二æ?¡规定,缔约国也已承诺确ä¿?其境内所有å?—其管辖的个人å?‡享有《公约》承认的æ?ƒ利,并承诺在è¿?约行为一ç»?确定æˆ?立之å?Ž,å?³予以有效且å?¯强制执行的补救。
9. 因此,委员会希望缔约国在收到转é€?的这些æ„?è§?å?Ž90天内æ??供资料,说明采å?–措施è?½实委员会æ„?è§?的情况。还è¦?求缔约国将委员会的æ„?è§?译æˆ?æ?·克文并公布于众。

[æ??出时有英文ã€?法文和西ç?­牙语文本,其中英文本为原文。éš?å?Ž还将å?°å?‘阿拉伯文ã€?中文和俄文作为委员会æ??交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附 录

委员会委员Nisuke Ando的个人æ„?è§?

请å?‚照本人附于人æ?ƒ事务委员会关于Adam诉æ?·克共和国第586/1994å?·案æ„?è§?之å?Ž的个人æ„?è§?。

签å?? [Nisuke Ando]


[æ??出时英文ã€?法文和西ç?­牙文本,其中英文本为原文。éš?å?Ž还将å?°å?‘阿拉伯文ã€?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æ??交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 委员会下列委员å?‚加审查本æ?¥文:Abdelfattah Amor先生ã€?Nisuke Ando先生ã€?Prafullachandra Natwarlal Bhagwati先生ã€?Christine Chanet女士ã€?Maurice Glèlè Ahanhanzo先生ã€?Louis Henkin先生ã€?Ahmed Tawfik Khalil先生ã€?Eckart Klein先生ã€?David Kretzmer先生ã€?Rajsoomer Lallah先生ã€?Cecilia Medina Quiroga女士ã€?Rafael Rivas Posada先生ã€?Nigel Rodley勋爵ã€?Martin Scheinin先生ã€?Ivan Shearer先生ã€?Hipólito Solari Yrigoyen先生ã€?Patrick Vella先生和 Maxwell Yalden先生。
本文件å?Ž附委员会Nisuke Ando委员的个人æ„?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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