æ?? 交 人: Samira Karker 女士代表
其丈夫Salah Karker先生
(由Jean-Daniel Dechezelles先生代ç?†)
æ?®称å?—害人: Salah Karker先生
所涉缔约国: 法国
æ?¥文日期: 1998年3月27日(首次æ??交)
å?‚考文件: 特别报告员根æ?®议事规则第86æ?¡和第91æ?¡于1998年9月18日转交所涉缔约国(未以文件形å¼?å?‘表)
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二å??八æ?¡设立的人æ?ƒ事务委员会,
于2000年10月26日举行会议,
结æ?Ÿ了对于Samira Karker女士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æ??交人æ?ƒ事务委员会的第833/1998å?·æ?¥文的审议,
考虑了æ?¥文æ??交人和缔约国æ??出的全部书é?¢资料,
通过如下:
1. æ?¥文æ??交人是Samira Karker女士。她代表丈夫Salah Karker先生æ??出æ?¥文。其丈夫是1948年10月22日出生的çª?尼斯公民,自1987年起居ä½?在法国境内。她声称其丈夫是é?å?—法国è¿?犯《公约》æ?ƒ利行为的å?—害者。在æ??出åˆ?次æ?¥文之å?Ž,æ??交人由巴黎出庭律师,Jean-Daniel Dechezelles代ç?†。
2.1 Karker先生是政治性的“å¤?兴è¿?动â€?è?”å?ˆ创建者。由于çª?尼斯对他进行了缺席审判,作出死刑判决,他于1987年逃离了çª?尼斯。1988年,法国当局承认他是政治难民。1993年10月11日,因怀疑他积æž?地支æŒ?æ??怖主义è¿?动,内务部下达命令,按紧急事务方å¼?处置,将他驱é€?出境。然而,驱é€?令未予以实施,å?ª是勒令Karker先生居ä½?在è?²尼斯泰尔çœ?境内。1993年11月6日,Karker先生就此强制令å?‘巴黎行政法庭æ??出了上诉。法庭于1994年12月16日驳回了他的上诉,认为强制令是å?ˆ法的。法庭认为,就法庭所得到的资料æ?¥看,内务部显然掌æ?¡一些情报,表明Karker先生与一些诉诸于暴力方å¼?的伊斯兰组织ä¿?æŒ?ç?€密切的关系;å?‚照法国境内的情况,内务部长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完全å?¯以作出å?ˆ法的结论,认为必须对Karker先生采å?–驱é€?行动。法庭还认为,为了维护公共秩åº?,对Karker先生家庭生活采å?–的干预行动是å?ˆç?†的。法庭认为,内务部根æ?®1945年11月2日法令第28æ?¡1 考虑到Karker先生是得到承认的政治难民,ä¸?能é?£é€?回çª?尼斯的实际情况,对他下达了强制居ä½?令,以便Karker先生找到一个愿æ„?接å?—他的第三国,这是å?ˆ法的作法。1997年12月29日,法国行政法院驳回了Karker先生的进一步上诉。
2.2 ä¾?照法令,Karker先生被安置在è?²尼斯泰尔çœ?的一家旅馆里,然å?Ž转至
布雷斯特。æ?®称,由于新闻媒介的压力,他éš?之被转è¿?至å?¢瓦尔地区的圣于连,å†?转移至凯赫, 此å?Žå?ˆ安顿在法国的东å?—部。1995年10月,他最终被安置在(上普罗旺斯阿尔å?‘斯çœ?)丹热赖è´?æ?©,自此以å?Ž,他就一直居ä½?在那里。根æ?®规定他在丹热赖è´?æ?©居ä½?的法令,Karker先生必须æ¯?天å?‘警方报到一次。æ??交人强调,从未因声称的怀疑,将她丈夫é€?交法庭审ç?†。
2.3 æ??交人称,她在远离丈夫1,000公里的巴黎与六个孩å?一起生活。她说,她难以与丈夫è§?é?¢接触。1998年4月3日,Karker先生因与家人团è?š了三个星期,è¿?å??了强制居ä½?令,被判处了六个月的缓期监ç¦?。
3. æ??交人没有æ?´引《公约》的任何æ?¡款,但案情实况看æ?¥å?¯能会引起《公约》第å??二和å??七æ?¡,甚至å?¯能第ä¹?和å??三æ?¡下所述的问题。
缔约国的æ„?è§?
4.1 缔约国于1998年11月23日就æ?¥文å?¯å?¦å?—ç?†和案情的陈述作出了评论。
4.2 关于å?¯å?¦å?—ç?†问题,缔约国称,æ?¥文æ??交人未能é˜?明她有资格代表其丈夫的ç?†由。缔约国引述了委员会议事规则第90æ?¡b款,指出æ?¥文应由å?—害者本人或他的代表æ??出,而å?ª有当事人无法亲自æ??交æ?¥文时,代表å?—害者æ??出的æ?¥文,æ‰?å?¯予以接å?—。就本案而论,æ??交人没有æ??出任何ç?†由è¯?明,为何其丈夫ä¸?能亲自å?‘委员会æ??交æ?¥文,而且她也未能è¯?明,她曾得到其丈夫让她代表的授æ?ƒ。因此,缔约国è¦?求委员会将此æ?¥文作为ä¸?å?¯å?—ç?†之列,予以拒ç»?。
4.3 第二,就所声称的è¿?å??《公约》第ä¹?ã€?å??二和å??七æ?¡的行为而言,缔约国说,由于一些国家补救办法尚未采用,因此æ?¥文ä¸?å?¯å?—ç?†。为此,缔约国指出,虽然Karker先生对驱é€?令和第一次的强制居ä½?令æ??出了上诉,但对于此å?Ž下达的å?„项强制居ä½?令,特别是1995年10月指定他在丹热赖è´?æ?©居ä½?的法令å?´未æ??出上诉。缔约国还说,å?‘行政法庭æ??出上诉是有效的补救措施,å?¯è¦?求法官核查对他下达的强制居ä½?令是å?¦超出了干扰其个人æ?ƒ利,特别是其家庭生活æ?ƒ的必è¦?程度。
4.4 éš?之,缔约国对æ?¥文所述的案情作出了评论,并辩称没有å?‘生è¿?å??《公约》的行为。第一,缔约国说,《公约》第ä¹?æ?¡ä¸?适用于Karker先生的案情,因为他ä¸?是任何逮æ?•或拘留的对象。为此,缔约国解释é?“,根æ?®法国国内法,对于将æŸ?人ç¾?押在一个å°?闭空间内的措施,诸如拘留措施,与指定æŸ?个人的居ä½?点,但å…?许在划定的范围内自由行动的措施,法院是有明确区分的。就Karker先生的案情而论,首先他å?¯以在è?²尼斯泰尔çœ?范围内自由行动,而目å‰?他被指定居ä½?在丹热赖è´?æ€?,在此社区范围内他å?¯以自由行动。因此,缔约国认为,Karker先生在《公约》第ä¹?æ?¡å?«义所指范围内的自由ä¸?å?—任何é™?制。
4.5 缔约国承认,强制居ä½?令é™?制了Karker先生在《公约》第å??二æ?¡所指的行动自由。然而,缔约国称,根æ?®第å??二æ?¡第三款是å?¯以采å?–这类é™?制措施的,因为这是(ç»?修订å?Ž的1945年11月2日法令第28æ?¡)法律规定的措施,并且法院确认这是为了维护公共秩åº?所必需的措施。缔约国引述了巴黎行政法庭的è£?决,è£?定内务部长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的ç?†由,å?¯以作出对Karker先生实行驱é€?的å?ˆ法决断。鉴于Karker先生的难民地ä½?,ä¸?能实施驱é€?令,因此必须对他的活动采å?–æŸ?ç§?监视性的措施。缔约国最å?Ž说,因此é™?制Karker先生行动自由的措施,也是出于对他本人利益的考虑,以维护他政治难民的æ?ƒ利。
4.6 缔约国称驱é€?Karker先生的决定是符å?ˆ《公约》第å??三æ?¡è¦?求的。为此,缔约国指出,1993年10月11日的法令是根æ?®(ç»?修订的1945年11月2日法令第26æ?¡)法律下达的。法律规定,出于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原因,必è¦?时ä¸?必ç»?过三个地方治安法官组æˆ?的委员会æ??议,å?³å?¯宣布驱é€?令。缔约国æ?´引了第å??三æ?¡,声称由于国家安全的é‡?大ç?†由,本æ?¥是å?¯以根æ?®拒ç»?å¤?审Karker先生的案å?的。然而,实际上,Karker先生确实就对他的驱é€?令å?‘行政法庭,å?Žæ?¥å?ˆå?‘法国行政院æ??出了上诉。法庭确认法令是å?ˆ法的。æ?®缔约国称,因此这是完全符å?ˆ第å??三æ?¡规定的。
4.7 关于《公约》第å??七æ?¡,缔约国称,强制居ä½?令并ä¸?阻ç¢?Karker先生的家庭æˆ?员与他团è?š。他的家属ä¸?å?—任何é™?制,å?¯自由地å‰?往丹热赖è´?æ?©å?„与他一起居ä½?。Karker先生与其家人的分离是因为他的家属å®?å?¯居ä½?在巴黎郊区的奥奔那,也ä¸?愿æ„?去丹热赖è´?æ?©。缔约国还说,Karker先生ç»?常获得批准å‰?往巴黎地区探视其家属。此外,缔约国还称,一般æ?¥讲,在强制性居ä½?的法令下出现与家属分居的情况,并ä¸?è¿?å??《公约》第å??七æ?¡。至于有关Karker先生处境无ä¿?障的说法,缔约国说,å?ªè¦?他享有难民地ä½?,就ä¸?能实施驱é€?令。
5.1 律师在对缔约国的陈述进行评论时,驳斥了缔约国关于应宣布æ?¥文ä¸?å?¯å?—ç?†的论点。至于æ??交人是å?¦有资格æ??出æ?¥文问题,律师说,毫无疑问Karker先生本人无法亲自æ??出æ?¥文。他还称,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没有è¦?求代表的明确授æ?ƒ,这与国内法的æŸ?些程åº?的情况是相å?Œ的。律师解释说,鉴于其居ä½?地点ä¸?安全,Karker先生å®?å?¯将有关其案件的一些文件交给妻å?ä¿?管。此外,他本人远离律师也造æˆ?了è?”系上的困难。为此原因,Karker先生å?Œæ„?由妻å?代他出é?¢å?‘委员会投诉。无论如何,律师拿出了Karker先生的一å°?信,表示å?Œæ„?由妻å?代他出é?¢投诉。
5.2 针对缔约国关于一些国内补救办法尚未采用的论点,律师说,Karker先生于1998年4月在蓬图瓦兹åˆ?级法庭对他的刑事起诉期间,å?³就规定他å?ª能在丹热赖è´?æ?©居ä½?的强制居ä½?令的å?ˆ法性æ??出了异议。在指控Karker先生è¿?å??了强制居ä½?令的诉讼期间,Karker先生以法令的ä¸?å?ˆ法性质为由展开了辩护。此外,1996年5月Karker先生就强制居ä½?令的方å¼?å?‘丹热赖è´?æ?©åˆ?审法庭æ??出了抗诉,因为警方增加了对他24å°?时的监视。法庭驳回了他的抗诉。普罗旺斯地区艾克斯法庭也驳回了他的上诉。律师进一步声称,既然强制居ä½?令是ä¾?æ?®驱é€?令下达的,而且ä¸?存在任何对驱é€?令æ??出异议的补救办法,那么,继续对æ¯?项强制居ä½?令æ??出上诉则是徒劳无益的。为此,律师指出,根æ?®《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二款丑项,å?ª有有æˆ?功å?¯能的补救办法æ‰?必需æ?´用无é?—。对第一个强制居ä½?令是å?¦å?ˆ法的上诉已ç»?é?到驳回,显然,对于å?Žæ?¥基于å?Œ一驱é€?令下达的æ¯?项强制令å†?æ??出上诉也å?Œ样ä¸?会å¥?效。
5.3 关于案情的陈述,律师就缔约国宣称并没有剥夺Karker先生《公约》第ä¹?æ?¡所指出的自由的论点,æ??出了异议。律师说,与拘留一样,强制性居ä½?也å?Œ样é™?制了行动的自由。他说,第一个法令将Karker先生的活动范围é™?制在15.6平方公里之内,他认为这形æˆ?了一个å°?闭å¼?的空间范围,严é‡?地é™?制了人身自由。在丹热赖è´?æ?©,Karker先生的自由度被é™?制在å?³仅为法国领土0.02%的117.7平方公里范围内。此外,律师还指出,Karker先生å?—到警察的跟踪盯ç¨?,而这本身å?³是对他人身自由的侵犯。
5.4 关于《公约》第å??二æ?¡,律师承认,是ä¾?æ?®法律对Karker先生的自由实行了é™?制,但对缔约国宣称出于公共秩åº?原因必须如此的论点æ??出了异议。他指出,缔约国的论点本身所ä¾?æ?®的是巴黎行政法庭就1993年10月的驱é€?令以å?Šå?Œ日下达的第一个强制居ä½?令是å?¦å?ˆ法作出的è£?决,并指出当åˆ?法庭得出的结论ä¸?能用æ?¥è¯?明目å‰?é™?制æ??交人行动自由是有é?“ç?†的。æ?®律师称,缔约国未能è¯?实,目å‰?的é™?制是ä¿?护公共安全所必需的。他强调,实施强制居ä½?令是因为无法实施驱é€?令,而驱é€?令本身å?ª是一项紧急措施,因此ä¸?å?¯无é™?期地延长下去。 为此,律师说,1994年巴黎法院因《一分钟》周刊指Karker先生为活跃的æ??怖主义分å?而将其定罪,因为该报刊拿ä¸?出è¯?æ?®,无法è¯?实对Karker先生å?‚与莫纳斯æ??尔袭击和ä¼?图暗æ?€çª?尼斯总ç?†行动的指控。律师声称,这è¯?明法庭已ç»?驳回了对Karker先生å?‚与æ??怖主义活动的指控。然而,缔约国本身å?´以这些指控为ä¾?æ?®é™?制Karker先生的行动自由。律师认为,缔约国若拿ä¸?出Karker先生与æ??怖主义组织有牵连的è¯?æ?®,那么驱é€?令以å?Šéš?之下达的强制居ä½?令就是ä¸?å?ˆ法的。律师进一步指出,第å??二æ?¡第三款还规定了é™?制行动自由的æ?¡件,å?³实施这些é™?制时ä¸?得侵犯《公约》承认的其它å?„项æ?ƒ利。为此,他指出,自1993年以æ?¥勒令æŸ?人居ä½?在远离其家庭数百公里之外的乡æ?‘,ä¸?断地é™?制他的行动自由,显然è¿?å??了《公约》承认的多项æ?ƒ利,诸如行动自由的æ?ƒ利(第ä¹?和å??二æ?¡)ã€?人格尊严æ?ƒ利(第å??æ?¡)ã€?å¤?审æ?ƒ(第å??三æ?¡)和享有家庭生活的æ?ƒ利(第å??七 和二å??三æ?¡)。
5.5 关于《公约》第å??三æ?¡,律师指出,所述æ?¡款å?ª是规定出于国家安全的é‡?大ç?†由,æ‰?å?¯对驱é€?出境的案å?ä¸?予å¤?审。他说,缔约国并未è¯?实存在这些ç?†由,因为缔约国在陈述中仅引述了巴黎行政法庭和法国行政法院的å?„项è£?决,而Karker先生则始终对这些è£?决æŒ?有异议。律师é‡?申,缔约国应å?‘委员会è¯?实对Karker先生的驱é€?是出于目å‰?维护公共秩åº?的需è¦?。他进一步声称,ä¸?论1993年曾出现过什么样的紧急情况,都ä¸?å?¯能一直延续至今。他说,法国法庭从未按æ??怖主义行动将Karker先生定罪。
5.6 关于《公约》第å??七æ?¡,缔约国声称Karker先生与其家庭分离是因为其家庭愿æ„?居ä½?在奥奔那,律师就此说法,æ??出了å??驳。律师指出,当åˆ?对 Karker先生下达驱é€?令以å?Šå?Žæ?¥的强制居ä½?令时,他与其家属å?‡居ä½?在奥奔那。律师回顾说,在驱é€?令下达å?Ž的头两年中,Karker先生被先å?Ž转è¿?了五个ä¸?å?Œ的指定居ä½?点。由于当局å?¯éš?时下达新的强制居ä½?令,改å?˜指定居ä½?点,从而Karker先生永远也ä¸?知é?“他将在一个新居ä½?点呆多久,因此,æ¯?次有关当局改å?˜Karker先生居ä½?令的æ?¡件时,就è¦?求其家庭éš?之更æ?¢ä½?处,打乱家庭的社会生活,中断å?女的学业,这是毫无é?“ç?†的。æ?®律师所称,Karker先生å?ª获得过两次å‰?往巴黎与家人团è?š的批准。律师最å?Ž说,干扰Karker先生的家庭生活是毫无é?“ç?†的。
5.7 关于Karker先生无安全感的问题,律师指出Karker先生的难民地ä½?ä¸?是永久性的。然而,律师认为更严é‡?的问题在于å?¯ä¸?事先通知地改å?˜强制居ä½?令。律师认为,这ç§?å?š法使其当事人生活毫无ä¿?障,是对其家庭生活的肆æ„?干预。律师说,Karker先生曾å?‘内务部长æ??出过无数次申诉,最近一次是1998年4 月æ??出的,但从æ?¥也没有得到过一次答å¤?。
5.8 律师还拿出了Karker先生的的一å°?信。信中就对他的驱é€?令和éš?å?Ž的强制居ä½?令æ??出了异议,并称这些都是出于政治原因下达的法令。他申诉说,对他的指控从æ?¥都没有具体内容,而且他也从未在法庭上因这些指控而被定罪。æ?®他所称,他担任领导人的“å¤?兴â€?è¿?动,从æ?¥没有从事过,也没有支æŒ?过æ??怖主义,而且是世界上最温和的伊斯兰è¿?动之一。因此,他称对他下达的法令是专横的。关于强制居ä½?令的æ?¡件,Karker先生说,从1993年10月30日至1996年5月25日,他å?—到了警察24å°?时的跟踪盯ç¨?。1997年10月8日在çª?尼斯总统æ?¥法国访问å‰?几个星期起,å?ˆ开始了对他的å†?次监视,直至总统返回çª?尼斯å?Žæ‰?结æ?Ÿ监视行动。Karker先生说,这表明法国行政当局对他所作的决定纯粹是政治性质的。
5.9 Karker先生进一步称,关于对他的驱é€?令和éš?å?Ž下达的强制居ä½?令是å?¦å?ˆ法问题,法庭所作的è£?决具有å??å?‘性。他说,法国政府å?‘法庭æ??供的çª?尼斯警方文件的影å?°件是专为本案编造的,是ä¸?å?¯信的,但法庭å?´认为是å?¯ä¾?赖的æ??料。æ?®Karker先生称,法庭是在政治压力之下作出了ä¸?公正è£?决。倘若缔约国掌æ?¡了指控他的è¯?æ?®,本æ?¥应该æ?®此对他æ??出起诉,将他é€?交法官审判。
5.10 Karker先生确认,他的妻å?是在得到他å?Œæ„?的情况下,就其案情å?‘委员会æ??出申诉的。他说,显然强制居ä½?令侵犯了他的家庭生活æ?ƒ利,因为他被迫ä½?在一家旅馆的客房里,而他无钱为其家庭租èµ?ä½?房。他还说,国家当局拒ç»?为其家庭支付å?‡日期间å‰?æ?¥探亲的费用。他还说,他ä¸?想连累全家从一个地点è¿?移到å?¦一个地点,过这ç§?迫使他承å?—的毫无ä¿?障的生活。他说,1995年å¤?,他居ä½?在圣于连æ?°多伊时,他在其居ä½?的旅馆附近为全家租了一个星期的度å?‡平房。然而,当局ä¸?准许他与家人一起过夜,从晚上å??点至清晨8点,他必须呆在旅馆里。他还说,那时ä¸?论他走到哪里,身å?Ž总有便衣武装警察跟踪盯ç¨?。
5.11 Karker先生申诉说,由于他ä¸?能自由地旅行ã€?工作和过家庭生活,他实际上完全处于被拘留的状æ€?。此外,他还申诉,对他的这ç§?拘留是漫漫无期的,而且是法国法庭未对他定罪的情况下强加于他的。
6.1 在2000年7月举行委员会第69次会议之å‰?,缔约国应委员会工作组的è¦?求,æ??供了有关内务部长关于Karker先生è¦?求修改对他下达的驱é€?令以å?Š1998年4月28日强制居ä½?令答å¤?的资料。缔约国指出,部长并没有就这一请求作出答å¤?。根æ?®行政法,在å?‘主管当局æ??出申诉四个月å?Žä»?得ä¸?到回å¤?,å?³å?¯ç?†解为对申诉的拒ç»?。å?¯就此å?‘行政法庭æ??出上诉。
6.2 针对工作组关于缔约国应采å?–措施定期审查Karker先生的情况并确定是å?¦有必è¦?继续对他实施法令的问题,缔约国指出,凡é?驱é€?令或强制居ä½?令惩罚的任何人,éš?时å?¯å?‘行政当局æ??出修改此类法令的è¦?求。关于Karker先生æ??出的这ç§?è¦?求,当局å?¯é‡?新审查他的情况,并审议是å?¦有必è¦?继续对他实施这些措施。
6.3 至于继续对Karker先生实施强制居ä½?令的ç?†由,缔约国解释说,下达居ä½?令是因为无法实施对他的驱é€?令。æ?®缔约国称,为了维护公共秩åº?,防止Karker先生å?‚与å?±害性活动,有必è¦?实施强制居ä½?令。缔约国认为,由于Karker先生积æž?支æŒ?那些ä¸?断开展å?±险活动的è¿?动,因此无法撤销对他的强制法令。缔约国说,Karker先生å?¯éš?时æ??出解除对他的强制法令的请求,如果请求é?到拒ç»?,他å?¯å?‘行政法庭上诉,但迄今为止他一直没有æ??出上诉。缔约国称如有必è¦?å?¯å…?许Karker先生暂时离开他的居ä½?点。缔约国还说,Karker先生å?¯自由地离开法国å‰?往任何一个愿æ„?收容他的国家。
7. 律师评论说,缔约国的陈述没有æ??供新的信æ?¯。他å?‘委员会æ??供了第三方代表Karker先生æ??出的申诉和内务部长对此所作的å?¦定性答å¤?的影å?°件。他还补充æ??交了上普罗旺斯阿尔å?‘斯çœ?1999年3月24日和2000年2月22日拒ç»?批准Karker先生返回奥奔那的影å?°件。他还附上了一些公众支æŒ?Karker先生投诉的剪报文章。
8.1 在审议æ?¥文的任何申诉之å‰?,委员会必须按议事规则第87æ?¡,确定根æ?®《公约任择议定书》æ?¥文是å?¦å?¯å?—ç?†。
8.2 委员会注æ„?到缔约国ä¾?æ?®属人管辖æ?ƒå??对å?—ç?†æ?¥文。委员会认为,没有ç?†由怀疑æ??交人的资格。她是æ?®称å?—害者的妻å?,她是在得到丈夫的充分å?Œæ„?,且此å?Ž始终予以确认的情况下æ??出æ?¥文的。
8.3 关于国内补救办法,委员会注æ„?到Karker先生就针对他下达的驱é€?令,æ?´用了一切现行的补救办法。由于éš?å?Ž的强制居ä½?令都是基于此驱é€?令并因无法实施驱é€?令所下达的,并鉴于Karker先生就第一项强制居ä½?令æ??出的申诉é?到了法庭的驳回,委员会认为,Karker先生没有必è¦?为了符å?ˆ《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二款丑项的规定,就æ¯?一项新的强制居ä½?令å?‘法庭æ??出上诉。
8.4 关于Karker先生ä¾?《公约》第å??七æ?¡所列的éš?ç§?æ?ƒ和享有家庭生活æ?ƒé?到侵犯问题,委员会注æ„?到这一宣称是基于对他下达的强制居ä½?令æ??出的。委员会注æ„?到Karker先生曾多次è¦?求修改这些æ?¡件,而且请求未得到任何答å¤?,根æ?®法国法律,四个月之å?Žå?³å?¯认为他的è¦?求已被拒ç»?。缔约国作出了解释,而且针对Karker先生本å?¯就此拒ç»?å?‘主管行政法庭æ??出上诉,但他å?´没有æ??出上诉的说法,æ??交人并未æ??出异议。因此,按照《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二款丑项,æ??交人根æ?®《公约》第å??七æ?¡æ??出的申诉ä¸?å?¯å?—ç?†。
8.5 委员会认为根æ?®《公约》第ä¹?æ?¡æ??出的申诉因属物的ç?†由ä¸?å?¯å?—ç?†,因为对Karker先生所采å?–的措施,并ä¸?构æˆ?剥夺《公约》第ä¹?æ?¡所述的自由的行为。
8.6 委员会认为,就æ?¥文å?¯能引起《公约》第å??二和å??三æ?¡下所述的问题而论,æ?¥文å?¯å?—ç?†,并应毫ä¸?拖延地对案情展开审议。
9.1 人æ?ƒ事务委员会ä¾?照《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一款规定,根æ?®å?„方æ??出的所有书é?¢资料审议了本æ?¥文。
9.2 委员会注æ„?到,1993年10月对Karker先生下达了驱é€?令,但因无法对他实施驱é€?,继而对他在法国境内的居ä½?实行了行动自由的é™?制。缔约国称,对æ??交人的é™?制是出于国家安全的原因,因而是必è¦?的。为此,缔约国å?‘国内法庭æ??供了è¯?æ?®,以è¯?实Karker先生是那些主张暴力行为è¿?动的积æž?支æŒ?者。在此,还应注æ„?到的是,对Karker先生行动自由实行的é™?制,å…?许他在居ä½?处享有相对较宽的活动范围。此外,对Karker先生行动自由的é™?制曾ç»?过国内法庭的å¤?查。法庭审查了所有的è¯?æ?®之å?Ž,认定这是出于国家安全的原因必须采å?–的措施。Karker先生仅就法庭原先有关此问题的决定æ??出了上诉,但未针对éš?å?Ž的一些法令的必è¦?性å?‘法庭æ??出抗诉。在此情况下,委员会认为,委员会所收悉的æ??料无法使之得出缔约国滥用第å??二æ?¡第三款所述é™?制规定的结论。
9.3 委员会认为,《公约》第å??三æ?¡规定了在驱é€?情况下的程åº?ä¿?障。委员会注æ„?到,这是内务部长出于国家安全的紧迫原因对Karker先生下达的驱é€?令,因此,在法庭下达驱é€?令之å‰?,ä¸?å…?许针对他的驱é€?æ??出å??对ç?†由。然而,他曾有机会è¦?求行政法庭和法国行政法院å¤?审他的案件,并且由律师出é?¢å?‘这两方é?¢æ??出了申诉。委员会认为,æ?®委员会所了解的事实表明,本案ä¸?存在è¿?å??第å??三æ?¡的情况。
10. 人æ?ƒ事务委员会ä¾?《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五æ?¡第四款规定行事,认为现有事实显示ä¸?存在è¿?å??《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æ?¡款的情况。
[æ??出时有英文ã€?法文和西ç?牙文,其中英文本为原文。éš?å?Ž还将å?°å?‘阿拉伯文ã€?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æ??交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第28æ?¡é˜?明:“凡被列为驱é€?令对象或应被解递出境的外ç±?人,若é˜?明他无法离开法国领土的ç?†由,è¯?实他既ä¸?能é‡?返原ç±?国,也无法进入任何其他国家,……,内务部长å?³å?¯为他指定一个居ä½?点,实行强制性安置。在强制安置处,他必须定期å?‘警署或宪警署报到。â€?
* 委员会下列委员å?‚加审查本æ?¥文:Nisuke Ando先生ã€?Colville勋爵ã€?Elizabeth Evatt女士ã€?Pilar Gaitan de Pombo女士ã€?Louis Henkin先生ã€?Eckart Klein先生ã€?David Kretzmer先生ã€?Cecilia Medina Quiroga女士ã€?Martin Scheinin先生ã€?Hipólito Solari Yrigoyen先生ã€?Roman Wieruszewski先生ã€?Maxwell Yalend先生 和Abdallah Zakhia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