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1993å?·æ?¥文;Francis P.Perera诉澳大利亚
(1995年3月28日第五å??三届会议通过的决定)
æ??交人: Francis Peter Perera
æ?®称å?—害人: æ??交人
所涉缔约国: 澳大利亚
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盟约》第28æ?¡设立的人æ?ƒ事务委员会,
于1995年3月28日举行会议,
通过下文:
关于å?¯å?¦å?—ç?†的决定
1. æ?¥文æ??交人弗朗西斯·彼得·佩雷拉先生是一å??商船海员,出生在斯里兰å?¡,通过入ç±?æˆ?为澳大利亚公民,现居澳大利亚昆士兰州å?Ž加é²?角。他声称澳大利亚è¿?犯《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盟约》第å??四æ?¡第一ã€?第三(丙)和第五款和第二å??六æ?¡,使他深å?—其害。
æ??交人陈述的事实
2.1 æ??交人1984年7月11日与å?¦一个å??为弗雷德–詹森的人一起被æ?•。他被控犯有与毒å“?有关的罪,å?Žæ?¥被ä¿?释。1985年5月17日,他因两项æ??供海洛因的指控和拥有一笔因贩毒而获得的è„?款的指控而被认定有罪。他被昆士兰州最高法院判处9年徒刑。1985年8月21日刑事上诉法院宣布该判决无效并指令é‡?新开庭审ç?†。1986年3月3日,在é‡?审结æ?Ÿ时æ??交人因拥有海洛因并因1984年7月11日å?‘詹森出售9克以上海洛因而被认定有罪;他被判7年徒刑。他对这一判决æ??出上诉,ç?†由是法官错误地引导陪审团和法官在作出归纳时æŒ?有å??è§?。1986年6月17日,刑事上诉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1987年5月8日,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拒ç»?æ??交人å†?上诉。1989年11月18日,æ??交人因å?¥康原因从监狱被释放转为“在家监ç¦?â€?;自1990年3月17日起他被å?‡释。å?‡释于1994年3月18日终止。
2.2 在审判时,公诉人称1984年7月11日清晨,æ??交人和詹森一é?“乘å?Ž者的汽车;这辆车在å?¦一辆车æ—?边å?œ下;æ??交人留在车里,詹森走到å?¦一辆车å‰?å?‘一å??穿便衣的警察兜售价值11 000元的海洛因。在兜售进行时,警察赶到并且逮æ?•了æ??交人和詹森。æ?®起诉人说,æ??交人在被警察逮æ?•时立å?³主动招认将海洛因交给詹森出售。警察æ?œ查了æ??交人的家并没收了一笔款项;没有å?‘现毒å“?。起诉人称在其家中找到的3 000元是弗朗西斯1984年7月1日用æ?¥从詹森那里购买海洛因所用的专款。
2.3 1985年10月15日,在å?¦外一次审判中,詹森因4项æ??供å?±险毒å“?的指控ã€?两项销售å?±险毒å“?的指控和一项拥有销售å?±险毒å“?è„?款的指控而被判定有罪。æ¯?一项指控都判处他6年徒刑,但å?ˆ并执行。
2.4 æ??交人称他对指控他的罪一无所知并且强调说未å?‘现他拥有毒å“?。他说他ä¸?知é?“詹森与毒å“?有染。在审判中,他宣誓作è¯?说,詹森是他家的一个常用帮手,1984年7月11日早晨他们乘詹森的车去一起去为æ??交人æ?一个棚屋。他还说,他和他妻å?1983年底给詹森4 000元用作修ç?†家庭用具的费用。éš?å?Ž他们于1983年11月赴斯里兰å?¡并于1984年2月返回,但å?‘现詹森并没有完æˆ?交代给他的工作。1984年7月詹森退还给他们3 000元。
2.5 æ??交人说作为判决他的根æ?®的唯一é?žæ—?è¯?就是两å??警察作è¯?说他1984年7月11日在被æ?•之å?Ž先在路边然å?Žå?Œ一上å?ˆ在警察局承认å?·入出售海洛因一事。一个警察在他的笔记本上对他的供è¯?作了记录;但这些记录并没有æ??交人的签å??。
申诉
3.1 æ??交人指称并未对他进行公平审判。他称他从未å?‘警察交代什么,审判时被当作è¯?æ?®的记录是å?‡的。他还称警察对他进行å¨?èƒ?并殴打他,在审讯过程中他å??分沮丧。æ??交人说他在审判时曾æ??出过这些问题,但法官在预先审核之å?Žå?´接å?—警察关于æ??交人供述的è¯?æ?®。
3.2 æ??交人还称,在审判期间他一å†?è¦?求其律师唤詹森作为è¯?人,但律师åŠ?阻他说被告ä¸?需è¦?唤詹森;起诉人也用ä¸?ç?€唤詹森作为è¯?人。æ??交人说他的律师并未将未能传唤詹森作è¯?作为上诉的ç?†由,而实际上ä¸?å?¬å?–他的æ„?è§?æ?®称构æˆ?å?¸法ä¸?公。æ??交人称,尽管他一å†?è¦?求但未能传唤詹森作è¯?è¿?犯了《盟约》第å??四æ?¡第三(丙)款。在这方é?¢,æ??交人还称他å?Žæ?¥å?‘现他个人è?˜请的律师æŒ?有詹森1986年3月1日作出的供è¯?,该供è¯?称æ??交人无罪。然而,这份供è¯?并没有交给法院。在这份供è¯?中,詹森承认由于他当时使用毒å“?他对两年å‰?的事已ç»?记ä¸?太清了;然而,他称当时他为æ??交人å?š一些房屋修缮工作,æ??交人并ä¸?知é?“他出售海洛因。
3.3 æ??交人还称,根æ?®法律他的关于è¦?求上级法庭é‡?新审查对其定罪和判刑的æ?ƒ利å?—到è¿?å??,因为根æ?®昆士兰州的法律,上诉å?ª能就法律è¦?点辩论但ä¸?å…?许就事实é‡?新å?¬è¯?。æ?®称这一点è¿?å??了第å??四æ?¡第五款。
3.4 æ??交人还称,由于他的ç§?æ—?所属和民æ—?ç±?贯他å?—到警察的歧视。他称逮æ?•他的警察用ç§?æ—?主义å??字称呼他,他们制造ä¸?利于他的è¯?æ?®是出于ç§?æ—?歧视这一动机。
缔约国的æ„?è§?和æ??交人对此的评论
4.1 缔约国1993年12月的æ?¥函称ä¸?应å?—ç?†该æ?¥文。
4.2 针对æ??交人总的称未å?—到公正审判的说法,缔约国说这一指称事实ä¸?足。在这方é?¢,缔约国æ??出该指称缺ä¹?准确性。缔约国指出,昆士兰州的宪法ä¿?障了å?¸法的独立性和公正审判的æ?¡件并且满足了《盟约》第å??四æ?¡规定的标准。缔约国回顾说,刑事上诉法院宣布第一次对æ??交人的定罪无效,因为该法院认为法官给陪审团的指示有失平衡。缔约国称对æ??交人的å†?次审判是公正的,并称对国家当局的è£?决æ??出å?¸法上诉或进行审ç?†ä¸?属于人æ?ƒ事务委员会的è?Œ能。
4.3 关于æ??交人所称è¿?å??了他根æ?®第å??四æ?¡,第三(丙)款的æ?ƒ利因为他的律师未能唤詹森作è¯?这一说法,缔约国称它在任何阶段都未阻拦è¯?人到庭,是他的律师决定ä¸?这样å?š的。在这方é?¢,缔约国æ??出警察调查了詹森先生并有å?Ž者的署å??。詹森说他付钱给æ??交人以æ?¢å?–毒å“?。此外,缔约国æ??出对这件事从未æ??出上诉,因此国内补救办法并未用尽。缔约国补充说,政府没有责任对一个被控犯有罪行的人进行辩护。
4.4 关于æ??交人称他的关于审查定罪和判刑的æ?ƒ利å?—到侵犯的说法,缔约国称该说法事实ä¸?足,而且这一指称与第å??四æ?¡第五款的规定ä¸?符。缔约国解释说,按照昆士兰州的《刑法》,æ??置定罪的首è¦?ç?†由是“å?¸法ä¸?当â€?。æ?®称,审判法官对陪审团给予的部分武断或ä¸?公正的指示构æˆ?å?¸法ä¸?当。在这方é?¢,æ??到了æ??交人对其第一次定罪的上诉,这次定罪由法院宣布无效。æ??交人对在é‡?审之å?Ž第二次判决的上诉被å?¦定。缔约国称æ??交人案情中的上诉法院确实对在审判法院上æ??出的事实和è¯?æ?®作出了评价并且按照第å??四æ?¡第五款审查了这些法院对国内法的解释。最å?Ž,缔约国æ??到了委员会的å?¸法管辖æ?ƒ,å?³“一般由《盟约》缔约国上诉法院而ä¸?是由委员会评价å?‘法院æ??出的事实和è¯?æ?®并审查法院对国内法的解释。å?Œ样,应由上诉法院而ä¸?是委员会审查法庭法官对陪审团的具体指示,除é?žæ??交人的æ?¥文中明确æ??出给陪审团的指示明显是专断的或相当于剥夺å?¸法,或者法官明显è¿?å??ä¸?å??ä¸?倚的义务。â€?3缔约国称澳大利亚的上诉程åº?符å?ˆ委员会对第å??四æ?¡第五款所作的解释。
4.5 缔约国称æ??交人所谓é?到昆士兰州警察的ç§?æ—?歧视和殴打是ä¸?能接å?—的。在这方é?¢,缔约国还指出,所述的事件å?‘生在1984年7月。缔约国æ??出没有è¯?æ?®表明警察实际上从事了ç§?æ—?主义行为。在审判中,警察å?¦认了这方é?¢的所有指控。关于æ??交人称警察制造ä¸?利于他的è¯?æ?®,缔约国指出,这一指称曾在法院上æ??出但被驳回;没有迹象表明驳回所基于的是ç§?æ—?歧视。因此,缔约国得出结论:所谓出于ç§?æ—?歧视原因制造ä¸?利于æ??交人è¯?æ?®的说法站ä¸?ä½?脚。æ??交人关于警察暴力和ç§?æ—?è™?待的申诉1989年曾在刑事å?¸法委员会上æ??出,该委员会1991年3月15日决定ä¸?å†?å?š出任何进一步的调查。然而,缔约国称根æ?®1975年è?”邦《ç§?æ—?歧视法案》,æ??交人还有å?¦一ç§?补救办法。根æ?®该法案,å?¯在指称的é?ž法行为å?‘生之å?Ž12个月内å?‘人æ?ƒ和机会平等委员会æ??出申诉。由于æ??交人本人未利用这一补救办法,缔约国称他根æ?®第二å??六æ?¡æ??出的指称由于未用尽国内补救办法而ä¸?能被接å?—。
5.1 在他对缔约国æ?¥函的评价中,æ??交人é‡?申他曾明确è¦?求他的律师唤詹森作
è¯?,但律师没有传唤詹森å?´告诉他说詹森的è¯?æ?®与辩护无关,而且说è¦?由控告人传唤詹森。æ??交人陈述说,作为一个移民并且缺ä¹?法律知识,他ä¾?赖其律师的æ„?è§?,而结果è¯?明这ç§?æ„?è§?有害于他的辩护。在这方é?¢,他æ??出,根æ?®澳大利亚法律他å?ª能通过他的律师而无法独立地传唤è¯?人从而行使他的æ?ƒ利。æ?®æ??交人说,他的律师是å?—昆士兰州最高法院委派的。他称缔约国应当负责监ç?£法院委派的律师,审查他们是å?¦根æ?®法律é?µ守了他们的义务。æ??交人进一步说,缔约国æ??到的由詹森签å??的采访录是在他ä»?å?—毒å“?作用的情况下得到的,如果传唤詹森作è¯?本æ?¥会æ?露这一事实,特别是因为有其他è¯?人å?¯以è¯?实æ??交人并未å?·入任何毒å“?交易这一è¯?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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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æ?¥文第331/1988å?·,第5.2段(G.J.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991年11月5日宣布ä¸?予å?—ç?†)。
5.2 æ??交人é‡?申,警察的ç§?æ—?主义æ€?度和由此而产生的暴力å?Š制造ä¸?利于他的è¯?æ?®导致对他因一项ä¸?知情的罪行的定罪。他æ??出,除了编造的他å?‘警察供认这一指控外,所有ä¸?利于他的è¯?æ?®都属于æ—?è¯?。他称法官未能è£?定供认ä¸?能作为è¯?æ?®接å?—这一事实构æˆ?对审判的剥夺,è¿?å??了第å??四æ?¡第一款;在这方é?¢,他æ??出法官并未接å?—一å??在警察局探望过æ??交人的律师代表被告æ??出的è¯?æ?®,该律师曾看到æ??交人悲伤和哭泣,æ?®称是由于å?—到警察处置造æˆ?的。æ??交人还说,指控他的è¯?æ?®中有ä¸?一致的地方,部分起诉è¯?人ä¸?å?¯é? ,è¯?æ?®ä¸?足以对他定罪。在这方é?¢,æ??交人指出,曾宣告他在å?¦外两项指控上无罪,è¯?æ?®纯粹是æ—?è¯?,而将其定罪的一项指控明显基于他在被æ?•时曾å?‘警察承认å?‚与这一è¯?æ?®。
5.3 æ??交人还说,法庭记录表明,他对法院使用的英语ç?†解上有困难。他称因此他误解了å?‘他æ??出的一部分问题。他称他的律师从未告诉他他有æ?ƒ得到一å??翻译,而且为了确ä¿?审判公正地进行,审判法官有责任在他一注æ„?到æ??交人的英文ä¸?行时就请一å??翻译å??助。
5.4 æ??交人还指出,在第一次审判之å?Ž,曾å?¬å?–其上诉的一å??上诉法官å?ˆå?‚与了对其å¤?审上诉的审议。他称这表明刑事上诉法院没有å?š到ä¸?å??ä¸?倚,因而è¿?å??了第å??四æ?¡第一款。
5.5 æ??交人å?šæŒ?认为在他的案件中第å??四æ?¡第五款é?到è¿?å??,因为上诉刑事法院å?ª是根æ?®被告律师æ??出的法律论点审查定罪和判刑的而未å†?次全é?¢å?¬å?–事实。按照æ??交人的说法,第å??四æ?¡第五款è¦?求é‡?新å?¬å?–事实。在这方é?¢,æ??交人还说ä¸?å?¯能直接å?‘高等法院上诉,而若è¦?上诉必须得到准许,但法院å?´驳回了他对该案的上诉æ?ƒ。
5.6 关于缔约国所称他在警察处置的申诉方é?¢并未用尽国内补救的说法,æ??交人指出,事实上他已ç»?å?‘投诉警察法庭ã€?人æ?ƒ和机会平等委员会å?Š奥姆布兹曼议员æ??出上诉,但一无所获。
委员会é?¢临的问题和诉讼
6.1 在审议æ?¥文所载的任何请求之å‰?,人æ?ƒ事务委员会必须根æ?®其《议事规则》第87æ?¡,决定该æ?¥文是å?¦符å?ˆ《公约任择议定书》的å?—ç?†æ?¡件。
6.2 委员会认为,æ??交人的指控部分涉å?Š到对法院è¯?æ?®的评价。它回顾指出,通常由《公约》å?„缔约国上诉法院而ä¸?是由委员会对具体案例的事实和è¯?æ?®作出评价,除é?ž明显å?‘生剥夺å?¸法审判或法院è¿?å??其秉公执法的义务。æ??交人的指控和陈述并未显示对他的审判存有这些缺陷。因此,在这方é?¢æ??交人的指称ä¸?属于委员会的审ç?†范围。因此,按照《任择议定书》第三æ?¡,æ?¥文ä¸?符å?ˆ《公约》的规定,应ä¸?予å?—ç?†。
6.3 关于æ??交人申诉说在审判中并未传唤詹森作è¯?,委员会指出,æ??交人的辩护是由个人è?˜用的律师进行的,他å?¯以传唤詹森,但在作出专业评价之å?Ž他未选择这样å?š。委员会认为ä¸?能由缔约国对æ?®称辩护律师所犯的错误负责,除é?ž法官明显地看到律师的行为ä¸?符å?ˆå?¸法审判的利益。在该案中,没有ç?†由认为律师未作出最佳判断,因此按照《任择议定书》第二æ?¡,æ?¥文的这一部分ä¸?予å?—ç?†。
6.4 关于æ??交人对审查其定罪的申诉,委员会从刑事上诉法院1986年7月4日的判决中注æ„?到,法院对ä¸?利于æ??交人的è¯?æ?®和法官针对这些è¯?æ?®给陪审团的指示作出了评价。委员会认为,第å??四æ?¡第五款并未è¦?求上诉法院进行事实上的é‡?审,而是由法院对审判中æ??出的è¯?æ?®和审判的进行情况作出评价。因此,根æ?®《任择议定书》第三æ?¡,æ?¥文的这一部分由于ä¸?符å?ˆ《盟约》的规定而ä¸?予å?—ç?†。
6.5 关于æ??交人所称由于一å??法官曾å?‚加了对其第一次定罪上诉的审ç?†因而驳回其对å¤?审的上诉是ä¸?公正的这一说法,委员会指出,被告并未对法官å?‚加上诉æ??出质疑,因而针对这一问题的国内补救办法并未用尽。因此æ?¥文的这一部分ä¸?予å?—ç?†。
6.6 关于æ??交人所称未能给他æ??供一å??翻译一事,委员会指出,这件事从未在审判或上诉过程中å?‘法院æ??出。因此,根æ?®《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二(丑)款,æ?¥文的这一部分因未用尽国内补救办法而ä¸?予å?—ç?†。
6.7 关于æ??交人在警察基于ç§?æ—?原因而对其使用暴力和对其进行歧视的申诉,委员会指出,鉴于这些指控并未构æˆ?æ??交人关于ä¸?公平审判指称的一部分,无法对它们进行审ç?†,因为所述事件å?‘生在1986年7月,å?³å?‘生在1991年12月25日《任择议定书》对澳大利亚生效之å‰?,而且本身并ä¸?具有è¿?å??《盟约》的æŒ?续影å“?。因此,出于时间上的ç?†由æ?¥文的这一部分ä¸?予å?—ç?†。
7. 人æ?ƒ事务委员会因此决定:
(a) æ?¥文ä¸?予å?—ç?†;
(b) 本决定应转é€?缔约国和æ??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