æ??交人: |
Erich Gilberg(没有律师代ç?†) |
æ?®称å?—害人: |
æ??交人 |
所涉缔约国: |
德国 |
æ?¥文日期: |
2005年2月11日(首次æ??交) |
事由: |
以年龄为由拒ç»?任用为公务员。 |
程åº?性问题: |
缔约国æ?®属时ç?†由æ??出ä¿?留æ„?è§?――è¯?实申诉的程度――用尽国内补救办法 |
实质性问题: |
法律é?¢å‰?人人平等和å?—到法律的平等ä¿?护――法庭程åº?漫长――平等获得公共æœ?务 |
《公约》æ?¡款: |
第二æ?¡第1款:第å??四æ?¡;第二å??五æ?¡(丙)项;和第二å??六æ?¡ |
《任择议定书》æ?¡款: |
第二æ?¡和第五æ?¡第2款(丑)项 |
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二å??八æ?¡设立的人æ?ƒ事务委员会,
于2006年7月25日举行会议,
通过以下:
1. æ?¥文æ??交人Erich Gilberg先生,德国国民,生于1937年6月28日。他声称自己是德国 è¿?å??《公约》第二ã€?第å??四ã€?第二å??五æ?¡(丙)项和第二å??六æ?¡的å?—害者。他没有律师代ç?†。《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和《公约任择议定书》分别于1976年3月23日和1993年11月25日开始对德国生效。
2.1 æ??交人于1963年7月25日获得大学物ç?†学学ä½?,自1963年10月1日至1969年6月30日担任慕尼黑大学研究助ç?†,身份为国家雇员。他于1969年4月23日获得自然科学å?š士学ä½?,自1969年7月1日至1981年8月31日以临时公务员(Beamter auf Zeit)的身份担任研究助ç?†。
2.2 在此期间,æ??交人仅å?ªå?‚ä¿?了规定的养æ?¤金计划。由于他æ¯?份工作的临时性质,他既没有å?‚ä¿?国家雇员补充è?Œ业养æ?¤金计划,也未å?‚ä¿?公务员养æ?¤金计划。
2.3 æ??交人自1982年4月1日至1985年10月31日在海德尔伯格的欧洲分å?生物试验室工作。从1985年11月1日至1990年9月30日期间他在一家生产光学设备的ç§?è?¥公å?¸工作。他于1988年6月8日获得慕尼黑大学å?š士资格学ä½?,并于1990年11月1日至1991年2月28日在切尔维诺(æ„?大利)的一家光学公å?¸工作。
2.4 æ??交人于1990年5月2日å?‘美因河畔法兰克ç¦?应用科学大学(Fachhochschule)申请技术光学教授è?Œä½?。在1990年9月7日,黑森科学艺术部(下称“科艺部â€?)æ??出任用他为雇员,认为他五å??å²?生日å?Žä¸?å?¯能被任用为公务员。æ??交人于1990年9月13日接å?—了这份工作,并于1991年3月1日开始教学工作。尽管担任教授的雇员通常ä¸?包括在è?Œ业养æ?¤金计划之内,但他的就业å?ˆå?Œ规定他会享å?—这一计划。他在1991年11月27日申请以公务员的身份被任用,他æ??出的ç?†由是,自己的薪金净é¢?比公务员的低很多,科艺部æ??到的50å²?年龄é™?制ä¸?是法律规定。他å?Žæ?¥å†?次æ??出请求,并æ?´引一个相似的案例,在该案中,一ä½?L. 先生与æ??交人属于相å?Œ年龄组,而与他ä¸?å?Œ的是,L. 先生仅有大学学ä½?,å?´被任用为法兰克ç¦?应用科学大学公务员教授。科艺部1993年5月11日行政法案暨1993年9月6日的审核å?‡驳回他的申请。
2.5 æ??交人于1993年10月11日å?‘美因河畔法兰克ç¦?行政法院æ??出上诉,该法院将其申诉转交å¨?斯巴登行政法院仲è£?。他æ??出,é?到抨击的è£?决没有法律ä¾?æ?®,也未表明科艺部充分考虑到他担任公务员è?Œä½?的资格。科艺部在1990年9月7日的招è?˜中å?‘他æ??供了错误的信æ?¯,说50å²?以上的人ä¸?得任用担任公务员è?Œä½?,从而剥夺了他ä¾?公务员类任用接å?—å¾?è?˜的机会。
2.6 1994年4月11日,作为法庭书é?¢诉讼程åº?的一部分,科艺部æ??出,根æ?®黑森州预算æ?¡款第48节,授æ?ƒ黑森财务部规定任用公务员è?Œä½?的年龄é™?制。根æ?®第48节的规定,在一项行政通告中对ä¸?å?Œ年龄组获得这类è?Œä½?的æ?¡件作出规定:对年龄在50-54å²?之间申请人的任用须有特别公务需è¦?,而对年龄在55-59å²?之间申请人的任用以å?Š在特殊情况下对60å²?以上大学教授的任用须有迫切公务需è¦?。除大学教授外,年龄在60å²?以上的申请人ä¸?符å?ˆ公务员è?Œä½?资格。如“迫切显示出â€?有必è¦?任用为公务员,则存在特殊公è?Œ需è¦?;如果没有å?Œ等资格的应è?˜人员,如果å?ª有任用为公务员员é¢?æ‰?å?¯ä¿?障能够è?˜用或继续雇用到申请人,则存在迫切公è?Œ需è¦?。就已ç»?被黑森州雇用的申请人的情况而言,必须确定,å?¦则他们必须辞去公è?Œ。科艺部认为,在任用æ??交人时,他已超过50å²?年龄的é™?制,没有将他任用为公务员的特殊公è?Œ需è¦?,更ä¸?è¦?说在他1992年6月28日55å²?生日之å?Ž存在紧迫公è?Œ需è¦?了。æ??交人的案例有别于L. 先生的情况,L. 先生在大体接å?—被è?˜用为雇员的类似å¾?è?˜之å?Ž,但在实际开始工作日期很久之å‰?就æ??出是å?¦å?¯以考虑被任用为公务员的è¦?求。科艺部å?Œæ„?了他的请求,因为L. 先生是教工委员会推è??的唯一候选人,是为了ä¿?障1992/93年冬季学期教学æŒ?续进行。
2.7 1995年3月20日,å¨?斯巴登行政法院宣布撤消é?到å??驳的è£?决,认为ç?†由ä¸?充分,并将此事项æ??交黑森科学艺术部仲è£?,è¦?求该部在采用有关任用年龄在50-54å²?之间的申请人担任公务员è?Œä½?的行政通告所规定的标准时充分利用斟酌æ?ƒ。
2.8 科艺部于1995年8月14日å?‘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就此è£?决æ??出上诉,æ?´引没有任用æ??交人为公务员的特殊公è?Œ需è¦?,并认为需è¦?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借以å‡?缓黑森州养æ?¤金支出的大é‡?增加。
2.9 高等行政法院于1999年7月13日驳回行政法院的è£?决。高等行政法院å?‚照è?”邦行政法院的å?¸法判例,认为å?³使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该州也有规定任用公务员年龄é™?制的æ?ƒé™?,以确ä¿?在æœ?务年é™?和养æ?¤金基金财政负担之间å?–得适当平衡。科学艺术部1993年9月6日的è£?决ç?†由充分,因为该部宣称财政部拒ä¸?å?Œæ„?任用æ??交人为公务员。拒ç»?本身与行政准则相符,因为在行政或å?¸法诉讼期间,æ??交人从未表示,如其被任用为公务员的请求é?拒,则离开公è?Œ。他å?Œæ„?作为雇员å?—è?˜的事实,将他与其他虽超过年龄é™?制但ä»?被任用为公务员的教授区别开æ?¥。法院没有å…?许上诉。æ??交人没有å?‘è?”邦宪法法院æ??出宪法申诉。
2.10 æ??交人于2001年8月24日å†?次å?‘科艺部申请作为公务员任用,并请求追溯å…?除公务员å…?交的规定的ä¿?险,或者调整其就业å?ˆå?Œ,以使其在教学期间å?Š退休之å?Ž得到他若是公务员应该享å?—的å?„项优惠待é?‡,并还付他å?‘规定的ä¿?险计划所交付的所有税款和分担é¢?,因为公务员应该å…?交。他认为,å?Œ其年龄组其他教授相比,他们被任用为公务员,ç?†由是ä¸?清楚他们是å?¦会接å?—雇员身份的è?˜用,对他的待é?‡令人ä¸?快,è¿?å??了宪法关于ä¸?歧视的æ?¡款(《基本法》第3æ?¡)以å?Š宪法关于平等获得公è?Œ的æ?¡款规定(《基本法》第33æ?¡第2款)。尽管å?¯以å?‡定诸如他的å?Œ事L.先生和E.先生等黑森州公è?Œ以外的申请人除公务员之外ä¸?会接å?—任何其他身份,诸如æ??交人等黑森公è?Œ申请人必须è¯?明,如ä¸?以公务员身份任用,则会离开公è?Œ。此外,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忽视了科艺部有æ„?å?‘他æ??供错误消æ?¯的事实,告诉他说在50å²?之å?Žä¸?å?¯能被任用为公务员。
2.11 黑森科学艺术部于2001年10月4日和2001年12月13日å¤?核时驳回æ??交人关于é‡?新开始诉讼的申请,因为æ??出的时é™?已过。
2.12 æ??交人于2002年1月9日å?‘法兰克ç¦?行政法院æ??出上诉,é‡?申驳回其2004年8月24日的申请è¿?å??了德国宪法多项国际æ?¡约,特别是《公约》第二å??六æ?¡,与《ç»?济ã€?社会ã€?文化æ?ƒ利国际公约》第二æ?¡第2款一并阅读的第七æ?¡(甲)款(1)项和第ä¹?æ?¡,以å?Š欧盟法律等。鉴于事实éš?å?Ž没有å?‘生å?˜化,或没有制订法律,在æ??交人的案件由法院最å?Žè£?决确定之å?Žä»?有正当ç?†由é‡?新审ç?†,并在申请这类é‡?新审ç?†三个月截止日期到期之å?Ž,法兰克ç¦?行政法院于2002年5月28日驳回上诉。æ??交人应在1993年至1999年法院诉讼期间æ??出è¿?å??国际人æ?ƒ法的指控,因为他所æ?´引的所有æ?¡约当时都对德国生效。
2.13 æ??交人于2002年6月1日和24日æ?´引《欧洲社会宪章》第一æ?¡第2款和第å??二æ?¡第4款“扩展其诉求â€?,强调应由法院ã€?而é?ž原告æ?¥ä¿?障应用立法,履行德国的国际人æ?ƒæ?¡约义务。法兰克ç¦?行政法院于2002年7月15日宣布,æ??交人扩展其诉求的申请ä¸?å?¯å?—ç?†,因为没有未决法庭诉讼。
2.14 æ??交人于2002年9月17日申请对行政法院的è£?决准许上诉,认为法院忽略了对他的待é?‡与特别是《公约》第二å??六æ?¡等国际人æ?ƒ准则ä¸?符。尽管黑森科学艺术部作出的是最终决定,这ä»?是撤销该项决定或é‡?新审ç?†其案件的充分ç?†由。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于2002年9月24日è£?决ä¸?准上诉,因为根æ?®《黑森公务员法案》æ??交人在达到法定65å²?的年龄é™?制之å?Žä¸?å?¯能作为公务员任用,因此撤回该部é?到å??驳的决定或é‡?新审ç?†æ??交人的案å?是无益的å?š法。
2.15 æ??交人于2002年10月28日å?‘è?”邦宪法法院æ??出宪法申诉,指控è¿?å??平等待é?‡æ?¡款(《基本法》第三æ?¡),侵犯其平等获得公è?Œ(第三å??三æ?¡第2款)和å?¸法å¤?核(第一〇一æ?¡第1款)的æ?ƒ利。他æ?´引国际人æ?ƒ准则,包括《公约》第二å??五æ?¡(丙)项和第二å??六æ?¡。å?‚照委员会的å?¸法判例,他认为与年龄有关ã€?并é?ž基于å?ˆç?†和客观标准的区别对待也许等于第二å??六æ?¡æ„?义内的基于“其他身份â€?的歧视或没有给予法律的平等ä¿?护,认为å‡?少州预算并é?ž其案件中的å?ˆç?†目的。è?”邦宪法法院于2004年8月2日驳回æ??交人的申诉。
2.16 æ??交人于2002年4月15日å?‘法兰克ç¦?劳工法庭æ??出诉讼,è¦?求(1) 赔å?¿其1991年3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退休期间他的工资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教授工资之间的差é¢?162,068.93欧元,å?¦加18,359.92欧元利æ?¯;(2) 支付截至2002年9月1日与他如在1991年3月1日被è?˜用为公务员所应享å?—的养æ?¤金相等的终身公务员养æ?¤金;å?Š(3) 补å?¿(å?¦加4%的附加利æ?¯)截至2002年9月1日他å?‘医疗和疾病ä¿?险计划交付的公务员应予è±?å…?的款项,直至最å?Žè£?决肯定其享有公务员津贴的资格。劳工法庭于2003年2月19日宣布,æ??交人第二次和第三次诉求没有作出具体说明,因此ä¸?å?¯å?—ç?†,驳回其关于案情的第一次诉求,因为他已ç»?根æ?®一项有效的就业å?ˆå?Œ获得补å?¿,而且黑森州方é?¢并ä¸?负有侵æ?ƒ责任,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1999年7月13日的最å?Žè£?决确认,黑森州ä¸?å?Œæ„?任用æ??交人担任公务员è?Œä½?,没有è¿?å??任何注æ„?责任。æ??交人没有就此è£?决进行上诉。
3.1 æ??交人声称,ä¸?å?Œæ„?任用他为公务员,与诸如E.先生和L.先生等担任相å?Œ任务的公务员相比,他在酬劳ã€?失业ã€?医疗和è€?年ä¿?险计划分担é¢?以å?Š养æ?¤金ç¦?利等方é?¢的待é?‡较差,对他进行歧视,è¿?å??了《公约》第二å??五æ?¡(丙)款和第二å??六æ?¡。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上诉诉讼程åº?漫长,侵犯了他《公约》第å??四æ?¡第1款享å?—公正审判的æ?ƒ利。
3.2 æ??交人认为,他领å?–与公务员身份的å?Œ事相å?Œ的薪金毛é¢?,担负相å?Œ的任务。å?Ž者由以下事实å??映出æ?¥,å?³在许多公务员è?Œä½?空缺通知中,把有待任用人员的è?Œ业身份ä¸?作规定。作为雇员,他必须支付普通失业和养æ?¤金计划以å?Šè?Œ业养æ?¤金计划的分担é¢?,因此在1991年至2002年期间他的薪金净é¢?与其作为公务员å?¯以领å?–的薪金净é¢?相比大é‡?å‡?少。
3.3 æ??交人认为,尽管作为公务员他æ¯?月å?¯以领å?–到3,922.84欧元的养æ?¤金(他在2002年最å?Ž一个月薪资总é¢?的75%为5,230.46欧元),其中仅有103.09欧元会å‡?去交付医疗和疾病ä¿?险分担é¢?,他在2002年的æ¯?月养æ?¤金仅有1,966.18欧元(规定的养æ?¤金计划1,703.82欧元,è?Œ业养æ?¤金计划262.36欧元),其中他必须å?‘医疗和疾病ä¿?险æ¯?月交付305.61欧元的分担é¢?。这是由于å?Œ享å?—医疗和疾病津贴的公务员ä¸?å?Œ,他æ¯?月仅å?ª享å?—规定的养æ?¤金计划133.75欧元的补贴。作为退休公务员,他应该å?¯以在æ¯?年的12月有æ?ƒ领å?–第å??三份薪金。
3.4 æ??交人指出,在他29年零5个月的公è?Œ工作中,仅有6个月被记入å?‘è?Œ业养æ?¤金计划交付分摊é¢?的时间。因此,他æ¯?月从è?Œ业计划领å?–262.36欧元的养æ?¤金是由于他就学和大学教育ã€?而é?ž公è?Œ工作的年数。如果将他在公è?Œ工作的所有时间都记入è?Œ业养æ?¤金计划分摊é¢?时间,那么æ¯?月他应当领å?–3,066.75欧元的养æ?¤金,这比他作为公务员会领å?–的养æ?¤金ä»?然è¦?低很多。自1950年代以æ?¥,医疗ã€?失业和养æ?¤金的ä¿?险分摊é¢?æŒ?续增长,这一事实解释了这一差è·?,而雇员的薪金毛é¢?å?´未相应增加以作补å?¿,更别æ??雇员身份的教授了,他们与公务员å?Œ事领å?–相å?Œ的薪金毛é¢?,但享å?—ä¸?到通常付给公务员的é¢?外百分之七,作为“调整â€?雇员的薪金净é¢?。
3.5 æ??交人认为,把他当作“二等公务员â€?对待,无论根æ?®什么适当和客观的标准都ä¸?能è¯?明是å?ˆç?†的。他认为,为了对雇员的较差待é?‡辩护,德国法院通常以å?„ç§?差异为由,å?³任用公务员具有公共法律性质,而雇员的任用则å?—ç§?法制约,公务员有义务积æž?æ??å?«宪法秩åº?,而雇员则承担ä¸?è¿?å??宪法秩åº?的被动责任,公务员å?Œ雇员ä¸?å?Œ,他们没有罢工的æ?ƒ利,他认为这些差异完全ä¸?真实。特别是公务员没有罢工æ?ƒ利这一项毫ä¸?相关,因为雇员工会谈判到的薪金毛é¢?增加å?Œ样适用于公务员的薪金毛é¢?。
3.6 å?Œ样,æ??交人认为,拒ç»?把他按公务员身份任用为教授,没有é?µ守《公约》第二å??五æ?¡(丙)款 和第二å??六æ?¡中规定的å?ˆç?†而客观的标准。他认为,缔约国未能履行其第二æ?¡第2款的直接义务,没有采å?–措施切实ç¦?止歧视,引用诸如å‡?少养æ?¤金基金支出等ç»?济考é‡?并ä¸?å?ˆç?†。ä¸?能因其年龄原因就认为拒ç»?任用他为公务员是å?ˆç?†的,他的å?Œ事E.先生和L.先生与他å?Œ属一个年龄组,虽然他们的资格较差,ä»?被任用为公务员。L.先生的确是教工委员会推è??的唯一候选人,但E.先生则是与å?¦外两ä½?候选人一å?Œ被推è??的。
3.7 æ??交人称,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上诉程åº?自1995年8月14日æŒ?续到1999年7月13日,侵犯了他享有公正审判(第å??四æ?¡第1款)的æ?ƒ利,没有ç»?过公开审ç?†,便由å?Œ一法庭在2002年9月一个星期之内对其上诉作出è£?决,ç?†由是他那时已达到退休年龄。
3.8 æ??交人指出,å?Œ一事件ä¸?在å?¦一国际调查或解决程åº?审查之中。鉴于在两个相似的案例中,è?”邦行政法院的å?¸法判例承认行政部门有æ?ƒ规定任用公务员的年龄é™?制以å?Š由于ç»?济原因而拒ç»?给予这类任命,对高等行政法院关于ä¸?许对其1999年7月13日的判决进行上诉的è£?决æ??出质疑会毫无æ„?义,因此在第一次诉讼中没有è¦?求他对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至于æ??出宪法申诉的å?¯能性问题,他的律师告诉他,è?”邦宪法法院在基于年龄的区别对待问题上通常赋予立法机构广泛的斟酌æ?ƒ,因此这类申诉å?–得æˆ?功的å?¯能性ä¸?大。《基本法》第三æ?¡第1款(ä¸?歧视)和第三å??三æ?¡第2款(平等获得公è?Œ)的范围,比《公约》第二å??六æ?¡和第二å??五æ?¡(丙)款的å?Œ类规定范围è¦?窄。他在第二次诉讼中的宪法申诉被驳回,这也表明这一补救办法没有å?–得æˆ?功的å?¯能。鉴于è?”邦劳工法庭的å?¸法判例,认为雇员身份的教授ä¸?得享有超出æ??交人å?ˆå?Œ所载å?„项æ?ƒ利以å?Š将他们排除在è?Œ业养æ?¤金计划之外是å?ˆ法的,对法兰克ç¦?劳工法庭的判决进行上诉是无益的。
4.1 缔约国在2005年8月1日对æ?¥文å?¯å?¦å?—ç?†问题æ??出质疑,认为指称的è¿?å??情况是在《任择议定书》对德国开始生效以å‰?å?‘生的事件引起的,æ??交人未能对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
4.2 缔约国æ?´引其关于委员会属时å?¸法判例的ä¿?留æ„?è§?,认为å?Œ法国ã€?马耳他和斯洛文尼亚所作的类似ä¿?留ä¸?å?Œ,它明确æ??到引起æ?®称è¿?å??情况的事件,而é?žè¿?å??行为本身。缔约国认为,æ??交人所称è¿?å??情况起因于黑森科学艺术部1993年5月11日驳回其任用为公务员身份申请的è£?决,而é?ž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1999年7月13日的è£?决。鉴于科艺部1993年5月11日è£?决的日期在《任择议定书》于1993年11月25日对德国开始生效以å‰?,缔约国认为,根æ?®德国的ä¿?留æ„?è§?,æ?¥文在属时上ä¸?å?¯å?—ç?†。
4.3 缔约国认为,æ??交人未能对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因为他未能对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拒ç»?å…?许他å?‘è?”邦行政法院就其1999年7月13日的è£?决进行上诉æ??出质疑,或å?‘è?”邦宪法法院æ??出宪法申诉。这类申诉ä¸?会从开始就无效;æ??交人æ??到的è?”邦行政法院的å?¸法判例涉å?Š没有任用更多雇员为公务员的ä¸?å?Œ案件,在第二个案件中,则是任用了一ä½?年纪更轻的人。å?Œ样,æ??交人æ?´引的è?”邦宪法法院的å?¸法判例涉å?Š完全ä¸?å?Œ的法律领域,å?³社会法。æ??交人在第一次诉讼中未能对å?¯以è¿?用的所有补救办法æ?´用无é?—,这无法通过é‡?新开审已决案件得到调å?œ。
5.1 æ??交人于2005年10月30日æ??交了评论æ„?è§?,认为缔约国的属时ä¿?留æ„?è§?ä¸?适用,他已对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他指出,德国的ä¿?留æ„?è§?ä¸?适用于他的案件,因为他的案件特别涉å?Š《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2款(å?)项。由于他的案件没有ã€?也并未在å?¦一国际调查或解决程åº?审查之中,因此ä¸?属于ä¿?留æ„?è§?的范畴。
5.2 他还认为,ä¿?留æ„?è§?(b)分段的措è¯?(“是生效以å‰?å?‘生的事件所引起的â€?)并ä¸?象第二å??四å?·一般性评论æ„?è§?所规定的那样å??分“具体和é€?明â€?。 该项ä¿?留æ„?è§?没有涉å?Š侵犯人æ?ƒ的行为会因一系列事件引起,包括直接和间接原因这一事实,其中一些事件会在《任择议定书》对缔约国开始生效之å‰?å?‘生,而其他事件则å?¯在《任择议定书》对缔约国生效之å?Žå?‘生。就其案件而言,对他的歧视与《任择议定书》在1993年11月25日对德国开始生效之å?Ž的事件有关,例如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1999年7月13日的è£?决,也有在开始生效之å‰?å?‘生的事件,例如《预算æ?¡例》或黑森州行政通告,或黑森科学艺术部1993年5月11日和9月6日驳回其任用为公务员的申请的行政法案。
5.3 æ??交人认为,缔约国把其ä¿?留æ„?è§?ç?†解为委员会没有审议《任择议定书》生效以å‰?å?‘生事件引起申诉案件中æ?¥文的æ?ƒ利,与《任择议定书》的目标和宗旨ä¸?符。因此,德国的ä¿?留æ„?è§?ä¸?å?¯å?—ç?†,因为该项ä¿?留æ„?è§?实际上试图摆脱缔约国应该在委员会é?¢å‰?å?—到考验的《公约》义务。
5.4 æ??交人认为,无论æ?®称è¿?å??情况在《任择议定书》生效之å?Ž是å?¦继续存在或æŒ?续产生影å“?,都应确定在属时上委员会有审议æ?¥文的æ?ƒ利。他在1991年至2002年期间领å?–的歧视性薪金å?Š其之å?Ž所领å?–的微薄养æ?¤金津贴就属这ç§?情况。
5.5 关于对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问题,æ??交人认为,由于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1999年7月13日的è£?决是根æ?®德国行政法院在类似案件中的å?¸法判例,进一步确定å?¯以ä¸?å?Œæ„?将申请人任用为公务员,因此对该项è£?决进行上诉是无益的。如果缔约国æ??出,其中æŸ?一案件涉å?Š没有任用一ä½?比æ??交人还年轻的申请人,这å?ª会更加表明è?”邦行政法院会驳回其上诉。
5.6 æ??交人认为,他在第二次诉讼中的宪法申诉以实质性ç?†由被驳回表明,他在第一次诉讼中å?³使å?‘è?”邦宪法法院æ??出宪法申诉也å?Œ样会毫无æ„?义。此外,他ä¸?了解在用尽国内补救办法之å?Žå?¯以根æ?®《任择议定书》æ??交æ?¥文,这ä¸?能归咎于他,因为在1993年至1999年第一次诉讼期间,没有任何一ä½?律师或法官告诉过他这ç§?å?¯能性。
5.7 æ??交人认为,他æ??起第二次诉讼的目的并é?žè¦?é‡?新开始已决案件的诉讼程åº?,而是è¦?撤消拒ç»?任用他担任公务员的行政法令,尽管这是最å?Ž的法令,但他认为是é?ž法的。
5.8 æ??交人于2006年1月27日å†?次æ??出æ„?è§?,é‡?申黑森科学艺术部有æ„?误导他,è¿?å??了与《公约》第二æ?¡一并解读的第二å??五æ?¡(丙)款,å?³在50å²?之å?Žä¸?能被任用为公务员。
5.9 æ??交人认为,该部拒ç»?任用他为公务员,法院è£?决确认这项拒ç»?决定,è¿?å??了国际人æ?ƒ和欧盟法律所载有关ä¸?歧视和平等待é?‡的原则以å?Šç¦?止基于年龄的歧视行为。因他å?Œ时达到65å²?的年龄,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在其2002年9月24日的è£?决中,ä¸?是å?¦决他对法兰克ç¦?行政法院的è£?决进行上诉的申请,而注定è¦?将其申请ç?†解为一项动议,是对该部行为的é?ž法性的说明性è£?决(Fortsetzungsfeststellungsklage)。æ??交人认为,法院未能æ?®此行事,等于执法ä¸?公。
6.1 在审议æ?¥文所载的任何请求之å‰?,人æ?ƒ事务委员会必须根æ?®其议事规则第87æ?¡,决定æ?¥文是å?¦符å?ˆ《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的å?—ç?†æ?¡件。
6.2 委员会注æ„?到缔约国æ?´引其属时ä¿?留æ„?è§?以å?Šæ??交人关于该项ä¿?留是å?¦适用的论点。尽管委员会承认,æ??交人关于该项ä¿?留æ„?è§?æ??到“侵犯æ?ƒ利行为是《任择议定书》对[……]生效以å‰?å?‘生的事件所引起的â€?,会对导致æ?®称侵犯æ?ƒ利行为的起因和时间顺åº?造æˆ?ä¸?å?Œ的解释,认为这一论点有力,但å?ˆ认为,就本案而言,如果æ??交人的æ?¥文由于其他原因ä¸?å?¯å?—ç?†,则ä¸?需就ä¿?留æ„?è§?是å?¦适用的问题表明立场。
6.3 在这一点上,委员会注æ„?到,缔约国关于æ??交人既未å?‘è?”邦行政法院就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1999年7月13日的è£?决进行上诉,也未å?‘è?”邦宪法法院æ??出宪法申诉,因此未能对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委员会还注æ„?到æ??交人关于这些补救办法由于这些法庭的其他è£?决而ä¸?会有效的论点。
6.4 关于在第一次诉讼中针对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的è£?决进行上诉是å?¦有效的问题,委员会回顾,法院在其1999年7月13日的è£?决中驳回上诉许å?¯,通知æ??交人,å?ªå?¯ä¾?æ?®支æŒ?其诉求的更高判例ã€?程åº?缺陷或å?¯è¯?实其案件具有普é??é‡?è¦?性æ?¥对其å?¦决æ??出质疑。委员会还回顾,除其他外,该法院特别å?‚照由è?”邦行政法院è£?决的两个案例,进一步肯定了科艺部ä¸?å?Œæ„?任用æ??交人担任公务员的决定。委员会认为,æ??交人充分è¯?实了这些案件和他本人案件之间的相似之处。因此,在法院驳回其基于å?Œ样ç?†由的申诉之å?Ž,有ç?†由预料,针对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的è£?决进行上诉是无益的。因此,为准备å?‘è?”邦行政法院æ??出上诉,没有è¦?求æ??交人对法院ä¸?å?Œæ„?上诉æ??出质疑。
6.5 å?¦一个问题是,在准备å?‘è?”邦宪法法院æ??出宪法申诉时,是å?¦è¦?求æ??交人对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ä¸?å?Œæ„?进行上诉æ??出质疑。委员会回顾,除普通å?¸法和行政上诉外,æ??交人还必须è¿?用包括宪法申诉在内的所有其他å?¸法补救办法æ?¥满足对å?¯以è¿?用的所有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的规定,å?ªè¦?这类补救办法在特定案件中看æ?¥有效并实际上å?¯以为æ??交人所è¿?用。 委员会认为,æ??交人没有表明他所æ?´引的è?”邦宪法法院的å?¸法判例会一开始就使宪法申诉没有æˆ?功的å?¯能。å?Œ样,è?”邦宪法法院在第二次诉讼中驳回其宪法申诉的事实ä¸?能用æ?¥表明这类申诉在第一次诉讼中没有效益。为《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2款(丑)项的目的,必须从预测的角度æ?¥评估è¿?用国内补救办法æˆ?功的å?¯能性,作为没有对国内补救办法æ?´用无é?—的ç?†由。最å?Ž,æ??交人个人è?˜用的律师没有告诉他,根æ?®第五æ?¡第2款(丑)项,必须用尽国内补救办法这一失误应该归咎于æ??交人,而é?ž缔约国。 因此,委员会认为,根æ?®《任择议定书》第五æ?¡第2款(丑)项的规定,æ??交人关于第一次诉讼的诉求ä¸?å?¯å?—ç?†。
6.6 就æ??交人关于第二次诉讼的诉求而言,委员会回顾,黑森科学艺术部以æ??交过时和法兰克ç¦?行政法院已ç»?确认这项è£?决而驳回其é‡?新开始诉讼的申请,认为事实没有å?˜化或没有法律规定,è¯?实有ç?†由é‡?新开始诉讼。委员会还指出,æ??交人2001年8月24日å†?次æ??出任用公务员身份的申请时几乎已ç»?达到65å²?的退休年龄,在65å²?之å?Žä¸?å?¯能被任用为公务员(è§?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2002年9月24日基于这一原因å?¦决对法兰克ç¦?行政法院è£?决的上诉许å?¯)。委员会回顾其通常判例,一般应当由《公约》缔约国的法院æ?¥审查æŸ?一案件的事实和è¯?æ?®,或国内立法的应用情况,除é?ž这类审查或应用明显地具有任æ„?性或者相当于剥夺公正的情况,或法院è¿?å??了独立和公正的义务。 委员会认为,为å?¯å?¦å?—ç?†的目的,æ??交人未能è¯?实法兰克ç¦?行政法院ä¸?å?¯é‡?新开始已决案件å?¸法程åº?的è£?决,或å?¡塞尔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对该项è£?决的上诉许å?¯等于任æ„?性或剥夺å?¸法公正。委员会认为,为å?¯å?¦å?—ç?†的目的,未æ??交人未能è¯?实,高等行政法院没有把其上诉许å?¯申请作为说明性判决的动议,在没有å?¯以æ??出这类动议诉讼的情况下,等于剥夺å?¸法公正。委员会认为,根æ?®《任择议定书》第二æ?¡的规定,这部分æ?¥文ä¸?予å?—ç?†。
7. 因此,人æ?ƒ事务委员会决定:
(a) 根æ?®《任择议定书》第二æ?¡和第五æ?¡第2款(丑)项,æ?¥文ä¸?予å?—ç?†;
(b) 将本决定通知æ??交人并报é€?缔约国。
[通过时有英文ã€?法文和西ç?牙文本,其中英文本为原文。éš?å?Ž还将å?°å?‘阿拉伯文ã€?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æ??交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
* å?‚加审查本æ?¥文的委员会委员有:阿å?œæ?œ勒法塔赫·奥马尔先生ã€?安滕ä»?介先生ã€?普拉富拉钱德拉·纳特瓦尔拉尔·巴格瓦蒂先生ã€?莫里斯·格莱莱ï¼?阿汉汉左先生ã€?爱德温·约翰逊先生ã€?瓦尔特·å?¡林先生ã€?艾哈迈德·陶è?²克·哈利勒先生ã€?拉æ?°è‹?默·拉拉赫先生ã€?伊丽莎白·帕尔姆女士ã€?拉æ–?尔·里瓦斯·波è?¨达先生ã€?奈æ?°尔·罗德利爵士ã€?伊万·希勒先生和伊波利托·索拉里·伊里戈延先生。
缔约国在批准《任择议定书》时,作出如下ä¿?留:“德æ„?志è?”邦共和国对第五æ?¡第2款(å?)项作出ä¿?留,å?³委员会的è?Œæ?ƒä¸?适用于以下æ?¥文:
(a) 已ç»?在å?¦一国际调查或解决程åº?下审查过的;或者
(b) 其中谴责的侵犯æ?ƒ利行为是《任择议定书》对德æ„?志è?”邦共和国生效以å‰?å?‘生的事件所引起的;
(c) 其中谴责的è¿?å??[上述《公约》]第二å??六æ?¡的情况,涉å?Š上述《公约》所ä¿?障者以外的æ?ƒ利。â€?
CCPR, 一般性æ„?è§?24 [52]:在批准或加入《公约》或其《任择议定书》时所作的ä¿?留æ„?è§?,以å?Š对ä¾?照《公约》(1994年)第四å??一æ?¡å?‘表的宣告所作的ä¿?留æ„?è§?问题,第19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