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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 of Minnesota

 

第1087/2002å?·æ?¥文,Hesse诉澳大利亚
(2002
年7月15日第七å??五届会议通过的决定)*

æ??  交  人:         Peter Hesse

æ?®称å?—害人:      æ??交人

所涉缔约国:      澳大利亚 **

æ?¥文日期:      2001年2月26日ã€?8月6日和2002年5月10日

 

         根æ?®《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二å??八æ?¡设立的人æ?ƒ事务委员会,

         于2002年7月15日举行会议,

         通过以下:

关于å?¯å?¦å?—ç?†的决定

         1.  2001年2月26日ã€?8月6日和2002年5月10日æ?¥文的æ??交人是 Peter Hesse, 他声称因澳大利亚è¿?å??《公民æ?ƒ利和政治æ?ƒ利国际公约》第七æ?¡ã€?第å??四æ?¡第一款和第二å??六æ?¡   而å?—害。他没有律师代ç?†。

æ??交人陈述的事实:

         2.1  æ?¥文æ??交人是西澳大利亚居民。1977年和1989年在ç?€斯公立医院Sir Charles Gairdner 医院和å?¦外两个医院治疗期间,æ??交人脊柱鞘内注射24针Pharmacia & Upjohn公å?¸生产的醋酸甲泼尼龙è?¯物,æ?®说并没有å¾?得他的å?Œæ„?。医生告诉æ??交人说注射的è?¯物无毒副作用。

         2.2  澳大利亚å?«生部于1977年通知Pharmacia & Upjohn公å?¸说,其è?¯å“?ä¸?宜鞘内使用,建议在产å“?说明书上加一个警告。然而公å?¸å?´没有这样å?š。1982年,Pharmacia & Upjohn公å?¸å?‘澳大利亚è?¯å“?评估委员会æ??出申请,请求è?¯å“?通过评估,用于脊柱硬膜外注射。委员会1983年拒ç»?了这一申请。   然而,è?”邦政府å?¥康ä¿?险委员会继续为这类注射支付费用。1992年,è?”邦工党政府å?«生部长布赖æ?©·豪在议会é€?露,醋酸甲泼尼龙从未通过或ç»?过澳大利亚è?¯å“?评估委员会评估,这一è?¯å“?是属于试验性用è?¯。根æ?®æ??交人,醋酸甲泼尼龙鞘内注射是引起蛛网膜炎的已知的原因(蛛网膜是大脑和脊髓的三层包膜之一)。

         2.3  由于背部ã€?头部和胳膊的剧烈疼痛,æ??交人于1979年10月å?š了脊髓造影。他被诊断患有慢性蛛网膜炎。从1980年11月开始,他领å?–全é¢?残疾养æ?¤金。医生对他治疗时继续使用醋酸甲泼尼龙脊柱注射,直到1989年5月一次他从医院回家的路上,由于å?³腿撑ä¸?ä½?,跌倒了,结果å?³脚骨折。

         2.4  1990年11月19日,æ??交人给治疗他疼痛的专家写信,询问是å?¦给他用了醋酸甲泼尼龙以å?Š在1977至1989年期间共使用了多针。在未接到医生回信的情况下,æ??交人于1991年11月19日给医生的办公室写信,但他被告之说,他的病历已ç»?撤销,医生已于3个月å‰?去世。æ??交人写信给医生的妻å­?,她是医生的é?—嘱执行人,并写信给æ??交人治过病的å?„个医院,å?‡未得到答å¤?。他å?ˆè?”系西澳大利亚å?«生部办事处,最å?Ž从三家医院中的两家收到了回信。1992年9月22日,一个脊椎病专家给æ??交人进行了检查,所得出的结论是,æ??交人70%的症状是接å?—醋酸甲泼尼龙治疗å?Ž引起的蛛网膜炎的并å?‘症。

         2.5  1991年6月27日,æ??交人è?”系了Cashman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正考虑将122å??接å?—醋酸甲泼尼龙脊柱注射的原告è?”å?ˆ到一起,“共å?Œ起诉â€?Pharmacia & Upjohn医è?¯公å?¸。诉讼于1993年开始,æ??交人的案件是六个主è¦?案件之一。

         2.6  在æ??交人给新å?—å¨?尔士最高法院的请愿书中,æ??交人和四ä½?其他原告æ??出è¦?求,根æ?®SCR第12部分第2æ?¡,   此案应转到上诉法院。1996年2月29日,法院驳回该案,并è¦?他们支付费用。

         2.7  在新å?—å¨?尔士法院1998年12月22日的判决中,æ??交人和三ä½?其他原告æ??出的将其è¦?求转到上诉法院的请愿å†?度被驳回,è¦?求将他们的案å­?转到å?„自地区法院的请求也被推迟。

         2.8  2000年,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对适用于澳大利亚全国的诉讼时效法进行解释,结果æ??交人的è¦?求å?ˆ回到了西澳大利亚高等法院的管辖范围。æ??交人认为,高等法院的è£?决æ„?味ç?€他的案件在回到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时将已ç»?过期。如果æ??交人的è¦?求在新å?—å¨?尔士最高法院得到审ç?†。他的è¦?求本ä¸?会过期,因为在此州和澳大利亚几个其他州,申请人在了解到伤害是由医院ç–?忽或医疗失当引起时,他å?¯以在6年时间内æ??出赔å?¿è¦?求。

         2.9  Cashman & Partners公å?¸在2001年2月23日的一份传真中通知æ??交人,他们ä¸?å†?担任他的律师。但å?—å¨?尔士最高法院2001年3月14日的信告诉æ??交人说,诉讼程åº?推迟到2001年7月20日,届时å?³使他或其法律代表ä¸?出庭审ç?†也将进行。由于æ??交人未能得到法律æ?´助而且也ä¸?能旅行,一ä½?律师通知他说,他的官å?¸将因“技术细节â€?而败诉,因此他应该å?œ止这场诉讼。   æ??交人å?Žæ?¥å?‘现法院于2000年10月26日命令æ??交人å?‘两å??被告支付2000年7月7日以æ?¥的诉讼费。

申  诉

         3.1  æ??交人声称他对Pharmacia & Upjohn公å?¸的控告在西澳大利亚为法规ç¦?止,而å?Œ一项控告在新å?—å¨?尔士则ä¸?为法规ç¦?止,这使他å?—到了歧视,è¿?å??了《公约》第二å??六æ?¡,æ??交人指出在《任择议定书》对澳大利亚生效å?Ž,该缔约国的歧视性作法继续进行。

         3.2  æ??交人声称在未ç»?他本人å?Œæ„?的情况下被用作进行医学试验,这è¿?å??了《公约》第七æ?¡。

         3.3  æ??交人声称,把他的诉讼请求从一个ä¸?为法规ç¦?止的州转移到一个法规ç¦?止的州,澳大利亚法院这样å?š就è¿?å??了《公约》第å??四æ?¡第一款规定的他应享有的在法庭å‰?平等的æ?ƒ利。å?¦外,医生和医院推迟æ??供病历,使他ä¸?能按诉讼时效法行事,因此就剥夺了他根æ?®《公约》第å??四æ?¡所享有的æ?ƒ利。

委员会é?¢对æ??的问题和诉讼事由的审议情况:

         4.1  在审议æ?¥文所载的任何请求之å‰?,人æ?ƒ事务委员会必须根æ?®其议事规则第87æ?¡,决定该æ?¥文是å?¦符å?ˆ公约的《任择议定书》规定的å?—ç?†æ?¡件。

         4.2  关于æ??交人根æ?®《公约》第二å??六æ?¡æ??出的è¦?求,å?³缔约国立法在西澳大利亚则ç¦?止æ??交人对Pharmacia & Upjohn公å?¸的诉讼请求,而å?Œ一请求在新å?—å¨?尔士则未å?—法规ç¦?止,委员会认为æ??交人未为使æ?¥文å?—ç?†之目的æ??出充足è¯?æ?®,说明根æ?®第二å??六æ?¡,一个è?”邦国家ä¸?å?Œ地区有ç?€ä¸?å?Œ的诉讼时效规定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4.3  关于æ??交人声称他被用å?š进行医学实验而未ç»?本人å?Œæ„?从而è¿?å??了《公约》第七æ?¡,委员会指出,所指称的医学试验å?‘生在1977年至1989年期间,这在《任择议定书》对澳大利亚生效之å‰?。因此1991年之å‰?的实际治疗的有关è¦?求,根æ?®属时管辖原因ä¸?予å?—ç?†。

         4.4  关于æ??交人声称因将其诉讼请求从ä¸?被法规ç¦?止的州转移到法规ç¦?止的州,澳大利亚法院就侵犯了他根æ?®《公约》第å??四æ?¡第一款所享有的æ?ƒ利,委员会认为æ??交人并未为è¦?求å?—ç?†之目的而充分说明根æ?®第å??四æ?¡第一款他应有æ?ƒ在新å?—å¨?尔士州法院æ??起诉讼,或说明高等法院将其案件的管辖æ?ƒ归属西澳大利亚的è£?决根æ?®《公约》第å??四æ?¡将会构æˆ?问题。委员会还认为æ??交人未为è¦?求å?—ç?†之目的充分说明医生和医院推迟æ??供病历根æ?®《公约》第å??四æ?¡第一款将构æˆ?一个问题。

         5.  因此,委员会决定:

  1. 根æ?®《任择议定书》第一æ?¡和第二æ?¡,æ?¥文ä¸?予å?—ç?†;
  2. 将本决定通知æ?¥文æ??交人和缔约国,供å?‚考。

 

 

* 委员会下列委员å?‚加了对本æ?¥文的审议:Abdelfattah Amor先生ã€?Nisuke Ando先生ã€?Prafullachandra Natwarlal Bhagwati先生ã€?Christine Chanet女士ã€?Louis Henkin先生ã€?Ahmed Tawfik Khalil先生ã€?Eckart Klein先生ã€?David Kretzmer先生ã€?Rajsoomer Lallah先生ã€?Rafael Rivas Posada先生ã€?Martin Scheinin先生ã€?Hipólito Solari Yrigoyen先生ã€?Patrick Vella先生和Maxwell Yalden先生。

**             根æ?®委员会议事规则第84æ?¡第1 (a)款,Ivan Shearer先生未å?‚加此案的审议。

《任择议定书》于1991年9月24日对澳大利亚生效。

这在å?«生è€?龄部2002年4月29日致皮尔斯选区的尊敬的Judi Moylan 议员先生的信中得到è¯?实。该信中谈到æ??交人的信件。

关于此案件所æ??交的资料å?ª有以下谈到的两项判决。

关于这项法律的å??称和内容没有任何说明。

æ??交人æ??出æ?Ÿ害赔å?¿è¦?求的对象是Pharmacia & Upjohn公å?¸,他接å?—醋酸甲泼尼龙注射的三个医院和与进行注射有关的5å??医生

没有资料表明æ??交人是å?¦å?¬从了律师的æ„?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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