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ity of Minnesota

关于继承国的一般性建议十二, 第四十二届会议(1993年)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强调各国普遍参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重要性,

考虑到由于国家解体而涌现了一些继承国,

1. 如果被继承国为缔约国,鼓励尚未这么做的继承国向作为《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保管者的秘书长确认,他将继续受到《公约》所列各项义务的约束;

2. 如果被继承国不是缔约国,则请尚未这样做的继承国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3. 请继承国考虑针对《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14条第1款发表声明,承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个人电函的重要性。


 


主页 || 条约 || 搜索 || 链接